原标题:“大白兔奶茶店”被指无照经营监管部门:该店已备案
6月3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称,该项目为展销会性质,由“快乐柠檬”负责现场奶茶制售。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目前没有法规要求快闪店需要执照。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刘浩南记者俞金旻)5月29日,“大白兔奶茶店”在上海黄浦区某广场开业后,被网友质疑其涉嫌无照经营。6月3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称,该项目为展销会性质,由“快乐柠檬”负责现场奶茶制售。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目前没有法规要求快闪店需要执照。今日(6月4日),有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监督办法,规范快闪餐饮店的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并要求店铺公示营业资质。
大白兔奶茶店被指无照经营。来源:我们视频截图
店铺为展销会性质已对奶茶抽样送检
据该店宣传资料,该店将以快闪形式短暂营业约两个月。有消费者称,由于现场购买者数量太多,需要排队近5小时才能买到。针对无证经营质疑,“大白兔奶茶店”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该店有许可证,已经挂上去了,记者提出看证件照片,对方未给记者展示任何许可证照片。
6月3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称,该项目为上海意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大白兔”商标持有人)、上海快乐柠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三方合作举办的食品展销会,由“意福文化”负责“大白兔”品牌推广,由“快乐柠檬”负责现场奶茶制售。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展销会举办方上海意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展销活动前向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了备案申请,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审查资质后依法予以备案。
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虞峰告诉新京报记者:“首先,我不赞成该快闪奶茶店为展会性质,展览是需要有主办方,有展会过程等。此外,制售奶茶是一个现场食品现制销售性质行为,在两家合作的情况下,需要确认食品许可证的地址是否为现在售卖的地点。根据法规,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能用在其他地点,也不能借用合作方的许可证。”
据看看新闻报道,该店提交的备案材料均是“快乐柠檬”日月光店的证照,但该快闪店地址为LuOne凯德晶萃广场。新京报记者为此致电上海快乐柠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求证,该公司工作人员拒绝回应对备案材料地址差异的质疑,并称与“大白兔”的合作方式是“商业机密”,对于如何保证产品安全质量、有否在店面公示备案信息的疑问,该工作人员挂断电话拒绝回答。
据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属地市场监管所于5月31日对销售的奶茶进行了抽样,目前样品已送专业检测机构,正在检测中。
大白兔奶茶店排队5小时才能买到。来源:我们视频截图
律师:快闪餐饮店需更严格备案监管
6月3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个大白兔奶茶店是个快闪店,不属于正式食品店,不存在取得营业执照的这个问题,但是已经做了备案。没有法规说(快闪店)需要(执照),它不是一个正式的店。”
据2017年5月上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人民群众有需求且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和加工卫生要求,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临时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虞峰律师认为,为了响应快闪餐饮店这一创新式事物,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地方法规采取“备案即可”的方法值得肯定,但需要更严格的备案监管,也需要出台相应的监督办法并予以公示,才能防止快闪餐饮店成为食品安全漏洞。
近年来,在热门商区搭建快闪店成为愈发常见的线下营销方式,营业时间从数天到数月。除了跨品牌合作外,现场提供餐饮成为快闪店增强受众参与感的一大形式。由于营业时间短,食品提供方来源不清,快闪餐饮店食品安全多次遭网络质疑。
新京报记者咨询某快闪方案营销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搭建快闪餐饮店并不必需获得当地餐饮营业执照,该公司可以协助顾客与当地有相关执照的商家协商合作,整套方案的策划费用在30万左右,但建议避开一线城市最热门的商场。
张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快闪餐饮店也不能例外。贾律师称:“因为它是个快闪,那就等同于一个街头的小摊贩,它也是作为一个食品销售的行为,它在取得许可的时候相对于一般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有一些比较从简的手续,但它也必须要经过审核,颁发许可才可以。”
新京报见习记者刘浩南记者俞金旻
编辑李劼校对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