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天津法院系统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市妇联《关于推荐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对天津法院系统推荐的侯选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全市各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6月4日至6月1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候选对象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请署名举报,由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核查。
联系单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27508885
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孟庆颖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