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宜宾翠屏区检察院实现20年批捕起诉无错案
“内部监督就是系在干警心里的弦”
宜宾翠屏:压实“三个责任”实现20年批捕起诉无错案
“内部监督就是织在干警周围的护屏,系在干警身上和心里的‘弦’,只有从‘政治、廉政、办案’三个维度把护屏扎牢,监督制约才有刚性,才出效益。”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运康告诉记者,近年来,翠屏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内部监督制约新模式,从压实“三个责任”(政治责任、廉政责任、办案责任)入手,立体化、多维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助推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压实“政治责任”保方向
作为宜宾市中心城区基层检察院,翠屏区检察院以全市八分之一的干警人数,承担了三分之一的办案任务。如何解决案多人少问题,推进检察工作走前列做示范当标杆?杨运康认为:“必须坚持用党建引领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和持续发展。”该院在实践探索中总结提出了“五同工作法”,即党建责任与业务目标同落实、党员教育与业务活动同统筹、红色引擎与示范带动同推进、尽职担当与服务中心同结合、阳光司法与群众利益同联结。他们大力发扬红色文化,定期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分批组织干警100余人次前往浙江嘉兴南湖、江西井冈山等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推动形成“干就干出色、争就争一流”的创拼精神。2018年,该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院”。
在做好文化引领的同时,该院把“党建示范+警示教育+检察文化”三大阵地组合布局,进行整体打造。“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贪婪是事业的坟墓,腐败是人生的悲剧”,这是该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开篇导语。警示教育基地通过“领导论述”“历史反腐”“贪官表现”“翠检反腐”等8个篇章,收集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例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全国重大反腐案例20余件,采用声像、图文、多媒体演示等方法,集中展示案前案后的反腐故事。党建示范阵地和检察文化走廊则分区域展示党建工作特点、荣誉墙、道德讲堂、各板块工作主题等内容。“只有让廉政教育‘看得见、摸得着’,干警的勤廉弦才‘绷得紧、系得住’。”该院党组副书记赵宾说。2014年以来,该院三大阵地先后接待干部群众、代表委员6000余人次,被确定为宜宾市廉政警示教育示范基地和机关党建示范基地。
此外,该院还出台《加强年轻干警培养造就优秀检察人才的工作意见》,从落实年轻干警“三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检委会)旁听、“三师”(业务导师、信息导师、调研导师)帮带、“四措”同促(值日讲堂、创新比拼、流动听庭、轮岗接访)着手,多渠道培养信念坚定、政治过硬的优秀检察人才。
2018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年轻干警旁听“三会”20余次,开展“值日讲堂”等活动30余次,到四川省雷波县、雅江县援彝援藏3人次。他们还为四川省纪委、四川省高级法院输送人才各1名,涌现出了“全国优秀公诉团队”等先进典型。
压实“廉政责任”正风气
为了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翠屏区检察院以“责任清单”开局亮剑,以“督察问廉”诊断病情,以“执纪问责”纠偏促改。他们从检察长、副检察长、科室负责人、普通干警到临聘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办案安全管理责任书和廉洁承诺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从“人员”到“内容”两个全覆盖。
同时,该院还制定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10余个,配置指纹和人脸智能考勤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五级责任网络,确保责任明晰,守土有责。
在翠屏区检察院,督察问廉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访勤问廉”“廉洁家访”“检务督察”是该院深化内部监督的三把“利器”。自2018年起,他们以督察问廉撬动正风肃纪工作深入开展。该院成立由党组成员轮值的检务督察组,明确专人负责,每周对本院工作纪律、办案安全、示范窗口进行全方位督察,并定期按30%以上比例,向党员和群众发放《访勤问廉表》,“问诊”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干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作为一名普通干警,以前都是要求我们做到什么,哪些不能做,访勤问廉调查让我们提意见、提看法,这让大家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干警李诗超说。该院还定期走访干警家属,向家属发布廉政短信,将廉政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该院还严格强化执纪问责。“监督检查必须与执纪问责结合才有约束力,否则,再严格的制度也是‘纸老虎’。”该院党组成员官勇兵介绍,为增强执纪问责的刚性,该院对考勤情况、检务督察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会风监督、日常作风督察实行“一事一通报”,让不守规守纪者及时在大厅电子屏、“翠屏检察”微信群上“登台亮相”“亮丑揭短”,并将通报结果送院财务室保存和抄送派驻纪检组,严格兑现奖惩。2017年以来,该院对多次无故迟到早退的2名临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每月对通报“上榜”的前3名人员进行约谈。
压实“办案责任”提质效
为完善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翠屏区检察院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办案紧密结合,发挥政治引导作用,推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他们改革“三级审批”行政化办案模式,制定检察官履职监督办法,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检委会、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层级监督职责,改进检委会讨论案件的运作方式,实现从个案把关向组织监督转变。精简案件审批程序,并为62个岗位量身定做“岗位职责”“办案流程”“权力清单”“惩戒制度”,细化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权责体系,实现各类人员履行职责“有章可循”,业绩考核“有据可依”。
同时,该院还实行案件流程办案人员自查和案管部门管控相结合,制定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案管部门必须对不少于80%的在办案件进行受理、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文书制作、案件办理期限和办案责任制落实、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督,根据问题严重程度选择预警提示、口头提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予以警示、督促纠正问题案件。
此外,该院对照自查情况,建立案件审查反馈和结案审查机制,安排专人在结案审核时,对案卡、文书、节点、强制措施等情况再次认真核对,杜绝带病结案,有效保证每一件“检察产品”的“出厂质量”。
在此基础上,该院严格案件事后评查,探索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与责任倒查衔接配合机制,除对每名检察官办理案件按照不少于10%比例进行随机评查外,还对捕后不诉案件、撤回起诉案件、法院生效判决改变定性等9类案件实行全面评查。该院成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委员会,对因违法违纪受到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处理或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惩戒的,在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差”;对不能独立办案,办案数量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作出负面评价,记入司法档案,保证了该院20年批捕、起诉案件的错案率零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