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启动督察21家省级部门改革工作
5月28日,改革专项督察第六督察组进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拉开新一轮全省规模的改革专项督察帷幕。本轮督察中,21家省级部门将被全面督察,46项重点改革任务将被抽查。
对省级部门开展专项督察,是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委深改委工作要点明确的任务。省委深改委作出部署,对承担全省重点改革任务较多的部门,主要包括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21家省级部门,由改革督察专员带队,抽调省有关部门、省市改革办干部成立7个督察组,进行全面督察。主要督察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各单位党委(党组)及主要领导重视改革,亲力亲为抓改革的情况;二是各单位履行改革职责,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的情况;三是改革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针对影响改革顺利推进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各部门如何主动协调和解决,也成为此轮督察的重点之一。
各督察组不仅要全面督察部门改革工作的总体情况,还将重点抽查2-3项重点改革任务,共计46项重点改革任务将被抽查;不仅要听取省级部门的工作汇报,还要到市县收集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要求另外27家省级部门开展自查。其中,对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近年来承担上级督察巡视任务较重的10家部门,在自查基础上,由省委改革办专题听取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对省委台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承担改革任务较少的17家部门,由各单位形成自查报告,省委改革办适时抽查验证。
此轮督察结果将向省委深改委会议作专题汇报,并向被督察部门反馈,对查出的问题,将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基层创新举措和鲜活经验,也要求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介。各督察组近期将赴省级有关部门,查改革责任意识强不强,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查改革措施实不实,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查推进力度大不大,是否存在敷衍应付情况,激励改革担当,把真督实察作为解决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