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不合格将被撤销

日期:06-03
授权点学位评估

原标题:3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不合格将被撤销

新京报快讯(记者冯琪)6月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通知,公布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在1000余个参评点中,共有31个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将被撤销;另有18个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43个被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

据悉,此次专项评估工作自去年3月启动,评估范围为2014年获得授权且未调整的学位授权点和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

根据名单,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共有18个,均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体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艺术硕士、中国农业大学的法律硕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教育硕士、南开大学的审计硕士、辽宁中医药大学的公共管理硕士、上海体育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等。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有31个,包括大连大学的设计学、安徽医科大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北京化工大学的艺术硕士、北京语言大学的工程硕士(领域:软件工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公共卫生硕士、外交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等。

对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通知》明确,学位授予单位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另外,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纳入省级统筹增列,不得用于本次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

此外,名单显示,被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有43个,包括中国传媒大学的法律硕士、中国音乐学院的教育硕士、天津大学的教育硕士、天津农学院的会计硕士、天津医科大学的应用统计硕士等。

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其余参评点结果均为“合格”。《通知》明确,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每6年进行一轮,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

新京报记者冯琪校对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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