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例“暗刷流量”案追踪:双方当事人主动缴纳不当所得
宣判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互联网行业中“暗刷流量”主要存在的领域,并发送了司法建议。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今日(6月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向“暗刷流量”案当事人双方送达判决,法院同时收到了本案双方当事人主动缴纳的非法获利款,案件现已顺利履行完毕。此前,本案因双方约定暗刷流量后,被告没有支付费用而引发。5月23日,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属“绝对无效”,并作出收缴原被告非法获利的决定书。
2019年5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被告许某通过向原告常某购买网络暗刷服务提高点击量的方式,假借虚假流量误导网络游戏玩家,15天刷出2700万点击量,被告未按照合同向原告支付服务费,故被诉至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认定涉案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属“绝对无效”,并作出收缴常某和许某非法获利16130元、30743元的决定书。
案件宣判后,原告常某表示,经过认真反思,已认识到错误,服从判决。也会尽快将涉案款项上缴法院。
被告许某则表示,此前对网络暗刷流量服务所带来的危害及后果缺乏足够认识,但经过庭审,现已完全意识到此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保证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宣判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互联网行业中“暗刷流量”主要存在的领域,并发送了司法建议:
提出加大对欺诈性点击问题的跟踪研判,通过对个案的研判,厘清欺诈性点击的认定标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防止交叉和边缘领域监管的灰色和真空地带;加大相关领域监管机构的技术力量,增强发现、取证和鉴定违法行为的技术能力;加强执法宣传力度,让公众知晓互联网领域技术应用的法律边界。
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向北京市公安局发送了司法建议,提出加大对“暗刷流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技术合作、业务合作,共同联手治理互联网乱象;加大执法宣传力度,让公众知晓合法利益和不法行为的边界。
新京报记者王巍
编辑李劼校对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