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新措施

日期:06-02
交管公安机动车

原标题:江苏启动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新措施

5月31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继去年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落地之后,我省再推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共10项改革新举措。

业务“异地通办”包括: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对在我省省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跨省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包括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淮安、盐城、泰州、宿迁9个市在内,全国共计120个城市实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

服务“便捷快办”包括: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实现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信息。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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