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茅台又一高管被逮捕后有新消息:销毁经销商所送财物
6月1日,中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茅台官微发布通报,决定给予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聂永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
公开资料显示,聂永1971年8月16日生,研究生学历,2004年4月,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专卖店管理科科长,2年后升任管理部经理。2006年5月,被选为销售公司副经理兼管理部经理。
2014年5月,调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副经理兼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1年后任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2016年7月,履新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8年11月,聂永落马,不久之后便被撤销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此次茅台官微发布通报显示,聂永在销售公司任职期间,为他人申请茅台酒经营权及经营过程中提供帮助,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将其收受茅台酒经销商所送财物进行销毁、转移和藏匿,违规参与及入股四家茅台酒专卖店,并将其所获分红入股到茅台电商公司从事营利活动牟取私利,在组建、成立茅台电商公司工作中,工作失职,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茅台集团第十三次党委会,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聂永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
观海解局注意到,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说法,在近期落马的企业高官通报中时有出现。
比如,5月30日,原神华宁煤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经理江文平,原神华宁煤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经理白福堂,同日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
江文平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及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白福堂收受他人所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处理两人的依据除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包括正在试行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还有一人值得一提,他就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
袁仁国出生于1956年,1975年在贵州茅台酒厂参加工作,历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车间主任、支部书记、厂长助理等职务;1998年起担任贵州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总经理;2000年起担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19年5月5日,袁仁国被免去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委员职务。
仅仅十余天后,袁仁国落马。通报措辞相当严厉,称袁仁国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当作个人和家族谋取私利的工具,性质十分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袁仁国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权色、钱色交易。大搞“家族式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同一天,茅台集团召开党委会强调,坚决拥护贵州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对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分决定。
据茅台集团官网发布的消息,会议传达了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分决定。
会议指出,要在集团上下开展警示教育,以袁仁国、谭定华等案例教育员工。要进一步深化运用营销体制改革成果,坚决防止靠山吃山、靠酒吃酒、利益输送,坚决杜绝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以酒谋私,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5月23日,袁仁国被批准逮捕,1天后,聂永也被逮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刘艺龙
责任编辑:张义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