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位政协副主席应该被处分
今天,一则来自山西省朔州市的消息引起了网民们的关注。该消息称该市政协副主席刘守斌前天被曝纵容他人酒后驾车,还阻碍警察执法,甚至亮出了自己的政协副主席身份。
不过,当地警方之后却在通报中表示,刘守斌是因为当时交警执法时“言辞不规范”,才引起他的质疑与申辩。这份通报也并未提及刘守斌这个酒驾司机的同车人会被怎样处罚。
但这样的说法却很快引起了网民的质疑,怀疑警方在纵容刘守斌,让基层警察背锅。人们质疑的主要是两个问题:1、交警到底说了什么“不规范”的言辞,2、刘守斌没有受到处罚。
对此,耿直哥根据网上流出的一段4分多钟的现场执法视频,发现了其中的一些问题。
交警的“言辞不规范”是这么来的
上面这份目前已经得到知情人士确认的执法视频显示,当时交警在处理刘守斌所乘坐的汽车的司机冯某某所涉及的酒驾问题时,另一名醉酒的同车人崔某某曾对警察的执法造成阻碍,还与警察发生了肢体冲突。
而看起来酒气上头的刘守斌也在面对警方执法时,态度和语气也显得很强硬。
于是,当时并不清楚刘守斌等人身份的一名执法人员便对他们的行为提出了质疑,并对刘守斌说:“你们这是黑社会团伙”。
这句话当即惹恼了刘守斌,只见他一边拽着警察的胳膊,一边将警察拉扯到执法记录仪的镜头前,并反复质问说:“你为啥说我是黑社会团伙”。
之后,他就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称“我可是朔州市政协的副主席”。
但交警并没有被他的这个身份给吓到,反而驳斥说“你的行为一点也不像政府委员的行为”。
这,便是之后朔州警方在通报此事时,提到的“言辞不规范”。
至于现场执法人员在面对刘守斌等人对警察执法的不配合和表现出的强硬语气态度时,说出的这句“你们这是黑社会团伙”的话到底是不是“言辞不规范“,相信各位网民会有自己的评判。
政协副主席应该被处分
接下来,耿直哥再谈另一个问题,即刘守斌的行为是否失当,是否应该被处分。
从法律上来看,刘守斌的行为是存在违法情节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换言之,刘守斌本该阻止司机冯某某酒后的驾车行为,可他却并没有这样做,反而纵容了这种行为。好在他们及时被警察拦下,没有因为酒驾引发事故,否则刘守斌等同车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遗憾的是,刘守斌的这种违法行为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规定这种行为在行政处罚法层面的违法后果。但身为一位政协副主席,刘守斌的行为显然逾越了一个干部应该有的行为规范,他的单位理应就他的违法行为进行处分。
但耿直哥觉得问题还不止于此。我们都知道,相比起美国警察,咱们中国警察的执法权威往往是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的,阻碍警察执法甚至袭警的情况也比较常见。这就更需要来自政府部门的人员做好表率作用,在警察执法时积极配合警方,如果有问题可以后续依法提出申诉和复议,而不是在警察的执法时撒泼耍赖,制造阻碍。
所以,刘守斌的行为必须得到处分,才能有效警示他人,维护当地警方的执法权威,而这也直接关系到当地政府的公信力。(耿直哥)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