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侵害未成年的各类犯罪依法严惩不手软

日期:05-31
未成年人未成年审判姜启波犯罪

原标题:最高法:对侵害未成年的各类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不手软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显著下降,但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在5月31日表示。

当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十大优秀案例。

姜启波称,“性侵、虐待、校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仍然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等严重暴力行为的案件也是不时有见,对此,党中央高度关注,全社会高度关切。”

他表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对于保护未成年免受不法侵害,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在介绍接下来的工作时,姜启波称,将依法公正办案,严惩各类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坚持依法严惩不手软,对未成年人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不动摇,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他提到,少年法庭建设要坚持机构专门化、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要统筹谋划、协调推动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促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同时保持二者相对独立。最高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少年家事审判机制。

对未成年犯罪人,要切实贯彻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受害未成年人,要及时给予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和跟踪帮扶等工作。

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或者有关部门没有履行监护、教育、管理等责任或者履责不力的,要根据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或者提出司法建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孟亚旭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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