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南市纪委监委:十项举措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
2018年以来,山南市纪委监委采取十项举措,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扫黑除恶打非治乱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盯住抓、持续抓、深入抓,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二是督促责任落实。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严肃问责。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对每起涉黑涉恶案件既查究案件本身,又追查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12388举报电话、山南纪检监察网举报平台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的信访举报途径。全面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大检查、察访力度。
五是开展线索排查。按照问题线索无遗漏的要求,建立完善与政法委扫黑办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要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必尽。
六是明确打击重点。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放纵、包庇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七是细化监督检查。坚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排查和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乡镇监察室职责,直抵基层、直面问题、直奔群众,把扫黑除恶打非治乱斗争做到群众心坎里。
八是加强处置力度。对受理的信访反映、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巡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归口管理、专项登记,建立专门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优先处置绿色通道。
九是强化追责问责。对党员干部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坚决惩治;对执法机关压案不查、发现“保护伞”问题瞒案不报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