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州:举报信背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如何被挖出的
日前,一起房屋所有权纠纷案在通州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并进入司法程序。
提到这起案件,还要从2018年盛夏通州区纪委区监委收到的一封举报信说起。举报人在信中反映,邻居李某翻建房屋为违建,影响他家采光,状告镇政府不作为。
收到问题线索后,区纪委区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组织集体研判,分析举报信,并向该镇政府发出函询通知书。
“函询是我们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但也不能仅仅就函询而函询。”区纪委区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刘锐说道,“我们要同步展开和核查,实地走访查看,掌握一手资料。”随即,区纪委区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干部老张和小卢前往实地查看两户房屋,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您家这房是什么时候盖的?又是什么时候翻建的?”老张向李某问道。
“九几年吧,我从镇里的供销社买的,2007年的时候翻建了一下。”李某说道。
李某不经意的回答,引起老张的注意。她从小生活在农村,九十年代正值全区基层供销社转制,当时在村里是不小的事情。李某在那个节骨眼儿上买卖房屋,会不会存在其他问题?
带着这个疑问,老张和小卢一同来到通州区供销总社了解情况。对方表示,在早年间,确实存在基层供销社把房屋租赁给村民的情况,而这与李某所说的向供销社购买房屋并不相符。老张和小卢意识到,房屋产权归属问题是本案的焦点,这也很可能牵涉到国有资产问题。他们马上回到单位,把这一情况向领导汇报。
“既然有疑点,我们就绝不能放过。一定要把事实原原本本都调查清楚。”在案件讨论会上,刘锐的一席话道出了大家的共识。
但时间久远,且全区基层供销社均已经过转制,能否找到、找全相关资料成为摆在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随即,老张和小卢再次来到区供销总社,了解基层供销社转制情况。在对方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他们查阅了该镇供销社当初往来账目以及转制期间涉及房屋租赁、买卖的相关档案材料。
“张姐,快看!我找到一份1995年的法院民事调解书,里面有李某的房子。”小卢兴奋地说。
老张闻讯过去,两人仔细翻阅这份调解书。调解书里明确了村委会和地方供销社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而李某的房屋就在其中,且产权属于地方供销社。
“咱们的预判是对的,李某的房屋产权确实有问题。”老张说道,“但是,20多年了,也说不好这期间他借着某个机会真把这房买了。”
于是老张和小卢再次找到李某。可是,李某一口咬定房屋是他向镇里供销社买的,并拿出房款收据和证人证言等材料,还称,在2007年翻建房屋时,他也取得了相关审批手续且征得了四邻同意。
“目前看来,李某人证、物证都有,这房屋产权咱还真没啥有力证据证明是地方供销社的。”回单位的路上,小卢一边开车,一边和老张讨论着案情。
“但这也是李某的一面之词啊,咱不能偏听偏信。”老张说道,“事关国有资产流失,马虎不得!咱得再去一趟区供销总社。”
老张和小卢第三次来到区供销总社,重点查90年代该镇供销分社房屋租赁的相关材料,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老张和小卢顾不得吃饭喝水,一头埋进档案资料里,档案室里纸张一页一页翻动的声音清晰可辨。
突然,老张的手停了下来,盯着一份泛黄的协议书看了又看。“找到了!”老张这一声打破了档案室许久的沉静,“租赁协议!上面写着,该镇供销分社于1993年12月20日将房屋租给李某有偿使用,租期15年,2008年到期!”老张激动地说。
随即,他们拿着这份租赁协议找到区供销总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确认。这份租赁协议,成为判定李某房屋产权属于国有资产的有力证据。
结合前期调查、走访取得的材料,加上这份租赁协议,李某房屋所有权问题,终于水落石出。该案已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还牵涉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区纪委区监委立即向区供销总社、区国资委提出建议,要求其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对基层供销社在破产或转制过程中存在的档案资料移交混乱、缺失等问题,进行彻底清查,避免国有资产的再次流失。
目前,对于李某租赁合同到期一事,通州区供销总社已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文/刘国峰卢雪永责编/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