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继省部级官员之后,军转干部也主动投案
撰文|李岩
又有两名领导干部主动投案!
据湖南纪检委网站消息,近日,长沙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洪波因涉嫌违纪违法主动向长沙市纪委监委投案。5月27日,经长沙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李洪波同志长沙市财政局党组书记职务,并提名免去其长沙市财政局局长职务。目前,李洪波同志正配合接受长沙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外,同天的消息显示,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泽刚同志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不完全统计发现,近一周内接连有近十名官员主动投案配合审查调查,其中更不乏有省部级领导。
军转干部主动投案
先来看看这两天投案的两名干部。
简历显示,李洪波,男,1964年1月23日出生,汉族,湖南长沙县人,函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1月起先后在长沙县路口乡、路口镇、高桥镇、长沙县计生委、青山铺镇、春华镇工作,历任副乡长、副镇长、镇长、党委书记等职;2002年9月起任长沙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2008年8月起任长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11年6月起任长沙县委副书记;2014年5月起任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8月至今任长沙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级)。
值得注意的是,李洪波是一位军转干部,1981年10月至1986年10月在部队服役。按照时间算,李洪波入伍时是一个17岁的娃娃兵。
简历显示,宋泽刚,男,汉族, 1968年4月生,黑龙江牡丹江人,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和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自参加工作以来,宋泽刚长期在黑龙江省内任职,曾担任过依兰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通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通河县委常委、副县长,五常市市长,木兰县委书记等职务,2018年9月担任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少数投案官员仍被称“同志”
如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开头所述,除了这两名前后脚主动投案的领导干部,近一周时间内还有多名主动投案的干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巡视员陈海勤;
吉林省吉林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刘延平;
黑龙江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彦春;
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俭;
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白晓利;
湖南省常宁市委副书记唐奇林。
在此轮集中投案前几天,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两名重量级官员主动投案。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上文提到的宋泽刚、陈海勤等少数几个主动投案官员在纪委通报中仍对其称以“同志”。
对于“同志”之称,中央纪委在2017年曾在网站回应称:
首先,党内互称同志,是党中央对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的一贯要求和重要政治规矩。在组织审查期间,被审查人仍然具有共产党员身份,因此应当以同志相称。
其次,审查期间互称同志是纪检机关转变执纪方式和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执纪审查本质上是党内审查,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被审查人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也是对被审查人进行党性教育的过程。从审查一开始互称同志,要求被审查人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有利于唤醒被审查人的党员意识,重拾初心、重建对党组织的忠诚。
“大事化小”式投案不会被从宽处理
从更宏观的层面来看,数据显示,确有越来越多的“问题干部”选择主动投案这条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有2.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仅2018年湖南投案自首和主动交代问题的人数同比增长5.8倍;十九大以后广东省共有487人投案,其中2018年广东省便有408人主动投案。
不难看出,不少省份2018年主动投案人数激增,在时间上和监察法的实施高度吻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看法评论文章总结称,这些人当中,有的被纳入监察范围,自知问题终难掩盖,因而主动投案;有的为了得到从宽处罚、改过自新的机会,主动交代问题。腐败分子主动投案,已经成为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新特点。
政知道查阅监察法了解到,嫌犯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可以从宽处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监察法释义曾给出解释,从宽处罚的建议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幅度内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处以较短的刑期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免除处罚”,是指虽已构成犯罪,但由于某些原因不判处刑罚
但也需要强调,“大事化小”式投案不会被从宽处理。政知道注意到,有些所谓投案人员并非真心悔过,只不过是为了钻法律、政策的空子,希望“大事化小”。湖北省纪委监委统计数据显示,106名投案人员中有7人在投案前进行了充分准备,其中有的甚至请专业人员仔细推敲相关问题,投案交代问题时企图“避重就轻”“以小博大”。这些人的“小算盘”最终显然没有得逞,得到了本应有的处罚。
资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湖南省纪委监委北京青年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