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专委会建议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开展垃圾分类,单纯的倡导鼓励是不够的,必须依法推行强制分类。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玉坤)5月29日,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市人大建环保委员会作了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郝志兰提到,垃圾分类开展近二十年来效果不佳,说明单纯的倡导鼓励是不够的,必须依法推行强制分类。要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分类投放是垃圾产生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具体来说,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要设定相应罚则使垃圾分类成为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建立对混装混运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杜绝混装混运现象,明确“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此外,要把垃圾分类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及居民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情形归集到信用体系平台,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
新京报记者李玉坤编辑刘丹校对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