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威胁业主强揽小区敲墙生意恶势力团伙5人被公诉
正义网上海5月28日电(记者林中明)5月28日,由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等5人强迫交易案,在闵行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孙静出庭公诉指控,被告人何某等5人与物业管理人员相勾结,在小区威胁业主强揽敲墙钻洞业务,应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闵行区法院副院长朱妙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物业公司人员等100余人到庭旁听。该案系闵行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7年7、8月,被告人何某(有抢劫、交通肇事犯罪前科)、袁某(曾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获悉闵行区万国府小区即将交房并由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遂以送礼等方式约请该公司经理(另处),承揽该小区建筑垃圾短驳清运业务,入驻小区强揽敲墙钻洞业务,同时结识了小区客户服务部主管被告人李某。嗣后,被告人袁某纠集同乡被告人杨某、宗某等人至小区借机共同从事敲墙、钻洞业务。被告人何某等四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通过被告人何某或袁某驻守被告人李某物业管理办公室等方式获悉业主开始装修的信息,随后被告人何某、袁某、杨某、宗某单独或结伙,采用冒充物业工作人员、上门言语威胁、阻挠滋事、恶意举报等手段强揽业主敲墙、钻洞业务,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李某明知被告人何某等四人强揽业主敲墙钻洞业务,且业主反映和举报强烈,仍纵容被告人何某、袁某冒充物业人员驻守其办公室,并提供业主装修报备信息和代为向业主发放名片等。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何某、袁某、杨某、宗某先后强迫该小区17户业主或业主聘请的施工队接受其敲墙钻洞服务,累计交易金额21余万元。
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当庭发表意见认为,被告人何某、袁某纠集被告人杨某、宗某并勾结被告人李某,先后采用威胁、滋扰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敲墙、钻洞等服务17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系共同犯罪,且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庭审持续1天,法庭将择期宣判。
闵行区检察院在办案针对物业公司不履行监管职责,明知业主对何某等人威胁业主强揽敲墙反映强烈仍不驱赶,继续默许、纵容他们在小区从事非法活动,导致发生严重刑事案件。物业客户主管李某等人为其提供业主装修信息和代发敲墙钻洞业务名片等,向涉案物业公司制发四条检察建议,同时向监管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跟踪督促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