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赫美被立案调查:昔日“妖股”上演18连跌

日期:05-28
英雄互娱赫美韩霞

原标题:*ST赫美被立案调查:昔日“妖股”上演18连跌

截至5月28日收盘,总市值比最高时蒸发了90多亿元。

*ST赫美被立案调查:昔日“妖股”上演18连跌

*ST赫美正挣扎在退市的边缘。

5月28日,*ST赫美发布公告称,昨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1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今日,*ST赫美股价开盘即跌停,截至收盘,股价为3.68元每股,单日跌幅达4.91%,而这已经是其连续18个交易日跌停。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并购易到、出售阿玛尼资产、与英雄互娱重组……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频频对高知名度标的进行资本运作,使得*ST赫美的股票跻身于“妖股”行列。今年2月1日至3月21日,*ST赫美股价从年内最低点5.41元一路上涨,最高涨至21.41元,对应总市值达113亿元。

不过,好景不长,截至5月28日收盘,这一数字仅为19.42亿元,总市值比最高时蒸发了90多亿元。

*ST赫美被立案调查:昔日“妖股”上演18连跌

一年内多起投资收购终止,股价坐上过山车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8年下半年至今,*ST赫美终止了多起投资并购。

其中,2018年11月15日,*ST赫美发布了《关于终止公司与韬蕴资本战略投资合作的公告》。而当年5月14日合作双方签署了《战略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后续公告可知,该事项因协议各方后期沟通阶段就交易具体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同时,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继续推进上述合作事宜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东方车云拟独立进行境内或境外IPO申报,故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前述合作事宜并于2018年11月14日签署了《终止协议》。

此后,便是其接连不断的终止投资收购类消息。

2018年12月27日,*ST赫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收购崇高百货100%股权的议案》。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终止协议签署后,赫美商业(*ST赫美全资子公司)将会收到交易对手方2.5亿元的股权转让款退款,该笔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改善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赫美商业承担的违约责任金额将导致公司2018年度增加15500万元的亏损额度。

与英雄互娱的重组,将*ST赫美推上风口浪尖。2月17日*ST赫美公开宣告拟筹划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迪诺投资、迪诺兄弟及其他方持有的英雄互娱全部或部分股权的事项,不足两个月,*ST赫美终止了这起重组。而当天,深交所对此事的关注函便抵达。

关注函中指出,3月28日公告中表示重组项目进展顺利,4月2日即表示股份转让协议终止。请自查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是否充分披露重组终止风险、是否涉嫌“忽悠式”重组。

4月8日,*ST赫美回复关注函称,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对重组的终止风险及其他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详尽披露,不属于“忽悠式”重组的情形。

不过,其股价却上演了“过山车”行情。

今年2月1日至3月21日,*ST赫美的股价从年内最低点5.41元一路上涨,最高涨至21.41元,对应总市值达113亿元。不久后,该股快速下跌,截至5月28日收盘,*ST赫美已经连续收获18个跌停板,股价报收3.68元,对应的总市值为19.42亿元,比最高时蒸发了90多亿元。

从整体上看,截至2018年最后一个交易日,*ST赫美的总市值约为38.8亿元,这一数字与5月28日总市值相比,累计蒸发约19.38亿元。

5月28日,*ST赫美在本月发布的第五份股价异动公告中表示,“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同时,*ST赫美还提醒投资者:公司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ST赫美被立案调查:昔日“妖股”上演18连跌

去年亏损16亿元,退市风险高悬

早在4月30日,*ST赫美披露了其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ST赫美实现营业收入约19.1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2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6.1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122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9.0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2729.87%。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年度报告饱受质疑。

*ST赫美董事兼总经理于阳、副总经理李丽、财务总监韩霞纷纷表示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于阳的理由是“由于公司债务纠纷及公章管理不善,本人无法确定是否尚有未经过董事会审议但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及协议”。李丽则表示“本人2018年处于长期休假状态,难以全面获悉公司经营管理资料”。韩霞说:“由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被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故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而因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赫美集团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自2019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赫美集团”变更为“*ST赫美”。

5月14日,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抵达,主要是问询关于非标意见与违规行为、资产减值、资产与负债、收入与费用等四大方面,具体包含了17个问题,比如是否“忽悠式”重组、违约赔偿安排、冻结资金情况、预计于5月解除违规担保的依据、资产冻结的具体原因、冻结涉及诉讼或仲裁的具体情况等。

新京报记者阎侠编辑王进雨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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