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和朋友唱K言语不合行凶被控两宗罪
被告人丁某在法庭上称,为了工程和朋友吃饭唱歌,因对方一句“保护费”,致使喝多了的他和对方产生冲突,进而动刀行凶。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判处丁某死刑。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实习生徐丹)去年11月底,发生在怀柔区一家KTV的一死一伤凶案今日(5月28日)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丁某和其同伙分别因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和窝藏罪一同受审。丁某在法庭上称,为了工程和朋友吃饭唱歌,因对方一句“保护费”,致使喝多了的他和对方产生冲突,进而动刀行凶。
丁某(右)和林某一同受审。实习生徐丹摄
行凶前喝了一斤白酒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丁某、林某两人均有案底。1978年生人的丁某曾于2001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2009年刑满释放;比他小10岁的林某曾分别因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被判过刑。
2018年11月17日零时许,北京市怀柔区一家KTV内,被告人丁某因琐事与被害人解某发生口角并伴有肢体冲突。为发泄不满,丁某持刀追逐并扎刺解某。此后不久,丁某又因琐事与被害人范某(殁年41岁)发生争吵,持刀扎刺范某头面部、颈部和背部,致其死亡。经鉴定,解某为轻微伤。被告人林某明知丁某涉嫌犯罪情况下,仍驾车帮其逃离现场。同日,丁某被警方控制,林某投案。公诉机关认为应分别追究二人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和窝藏罪。
法庭上,丁某交代称,自己一直在做土木建筑方面的活儿。死者范某是做工程的,他与伤者解某是朋友关系,丁某便想通过他们两人寻求一些小工程。案发当日,范某接到丁某的电话,便约对方吃饭,同行的还有解某及一些朋友。饭后他们去了涉案KTV聚会。其间大家都喝了酒,丁某喝了一斤白酒。
据丁某说,喝酒期间,解某要求丁某支付“保护费”,两人因此发生争执。“他先打了我一下,还用语言激怒我。”丁某说,二人在KTV内用碎酒瓶殴打对方,在KTV外又打了一次。其间,丁某打电话给林某让他接自己回家,因林某从2018年开始便帮丁某干杂活,接到电话后便开车赶到KTV。
在林某赶到后,丁某从驾驶座上拿出黑色折叠刀冲向解某,追刺几步,“我就想吓唬吓唬他,他走了,我也是象征性追两步。”丁某说,自己和林某即将离开时,范某却不让他们走,双方发生争执,丁某再度行凶,这一次致人死亡。
监控显示被告人离开后返回再次行凶
问及当时扎了几刀以及扎在哪里时,丁某自称当时喝酒断片了,完全不记得。“感觉就是我俩吵架了,然后我推他,等到我有意识时,他已经躺在地上了,我手上有血。”
上车后,丁某便让林某将自己送到住处,并让他打电话联系自己的姑父和侄子。对于当时为何未拨打急救电话救治范某,丁某自称是想到了怀孕的妻子,想赶紧回去把她送到娘家。
法庭上,丁某对故意杀人罪供认不讳,但不承认寻衅滋事罪,他称当日的矛盾完全是因解某向自己索要保护费,并言语激怒他而起。
根据庭审播放的监控录像,丁某和解某在KTV门口推搡,然后解某跑开,丁某紧跟在后面追。之后丁某回到KTV门口,又与站在门口的范某发生肢体冲突,丁某右手持刀朝范某挥了三下,范某倒下,林某上前拉丁某,丁某离开几步后又返回扎了范某一刀。
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判处丁某死刑。
此外,范某的家人要求丁某赔偿158.9万余元,但丁某向法院证明自己并无财产。
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刘洋实习生徐丹编辑白馗校对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