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检分院: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日期:05-26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院郑州

原标题:郑州铁检分院: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黄河滩区的法莉兰童话王国旧地,目光所及,一排排枝叶扶疏的绿树在初夏的阵风中碧浪翻滚,与不远处的黄河构成一幅色彩分明的水彩画。

然而,几个月前,这里还矗立着一幢幢欧洲中世纪风格的建筑,严重影响黄河河道安全。这一变化,源于河南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下称“郑州铁检分院”,下辖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大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今年以来,郑州铁检两级院充分发挥铁路检察组织体系优势,大力推进跨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以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工作。1月至4月,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拆除严重影响黄河河道安全的违章建筑70万余平方米,督促矿山生态修复9700余亩,修复治理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受损湿地4400余亩。”郑州铁检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姜新国如数家珍。

协同办案:充分发挥跨区划检察体制优势

黄河是中国的母亲河,流经河南省8个省辖市28个县区。一段时期以来,沿黄“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时有发生。

2017年8月,郑州某旅游开发公司在未办理规划、用地等行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黄河滩区建设一占地370余亩的儿童游乐公园——法莉兰童话王国。该违法建设问题此前经河南省、郑州市河长办多次交办,惠济区主要领导专门批示,法院5次裁定拆除,仍然未能有效解决。

今年2月27日,河南省检察院将此案线索通过郑州铁检分院指定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受理该案后,该院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杜永召为组长的办案专班。经调查,查明惠济区古荥镇政府、区环保局、惠金河务局仅对该公园作出罚款或责令停工通知,未依法要求恢复土地原状。3月21日,杜永召带领办案专班成员来到惠济区政府,向古荥镇政府、区环保局、惠金河务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该院采取分类处置、及时跟进、紧盯落实的方式,与相关责任主体保持实时沟通联络,最终在一周内,公园内6万多平方米的硬化地面、16处砖混结构房屋全部拆除,370余亩被占用土地全部恢复原有生态地貌。“你们办好了我们一直想办没办成的事,彻底打消了我们的顾虑。”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水利厅厅长孙运锋实地查看后,对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连连称赞。

“该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充分发挥了铁检跨区划检察体制的优势。”郑州铁检分院检察长邱恺介绍,目前河南检察机关正在探索以铁路检察现有机构队伍为依托,构建黄河流域河南段跨区划生态环境检察机制的相关工作,整合检察资源,更好服务保障黄河等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专班根据“行为要件”“结果要件”和“职权要件”三要件论确定各行政机关是否全面履职,无论涉及哪个或哪级行政机关,均直接根据管辖立案,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

“跨行政区划办案与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具有天然的契合性。我们郑州铁路检察机关有3个院159人,郑州铁检分院正是充分发挥了铁检跨区划、省检察院直属的体制优势,才能确保黄河跨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邱恺说。

刚柔并济:检察建议与检察工作函并行

诉前检察建议是整个公益诉讼至为重要的环节,相对于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行政机关可接受度、执行率更高,起到的监督效果、社会效果也更好。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郑州铁检两级院切实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质效,在加强释法说理的同时,在规范上下功夫,在落实上做文章,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今年初,郑州铁检分院经调查发现,某市黄河河道违法建筑较多,严重妨碍了河道安全,立案后依法向该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组,依法组织拆除违章建筑4.1万余平方米。虽然问题解决了,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由于对检察建议的性质理解不到位,有的甚至存在误解,认为“动用法律”了,心里总还是有块“小疙瘩”。

“俗话说,好话不在多说,有理不在高声。既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正确履职和依法行政是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那么,能够实现此目的的手段都可以考虑采用。”郑州铁检分院副检察长王军介绍,该院创新了一种叫作“检察工作函”的沟通协调方式,“实践证明,检察工作函发挥了意想不到的积极作用。”

“鉴于贵县会盟镇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养殖情况……希望得到政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这是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今年1月22日发给孟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检察工作函的部分内容。

孟津县委县政府收到公函后,于1月24日印发了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到6月底前违法违规设施及核心区生产经营活动全部得到根本整治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该县湿地保护区内约11万平方米的违规建筑已拆除9万多平方米,垃圾清运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

据介绍,检察工作函作为一般沟通性文书,具有通俗性、灵活性的特点。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河南铁检机关充分结合检察建议的严肃(刚)性和检察工作函的灵活(柔)性,在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的同时,以检察工作函的形式与相关行政单位的上级党委、政府进行直接沟通,便于上级党委、政府及时了解案件情况,领导、推动下级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协调、推进问题解决。目前,河南铁检机关已分别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济源市委市政府、水利部小浪底库区管理中心等单位发出检察工作函12份,都起到了积极效果。

多赢共赢:生态保护与保障民生协调发展

郑州铁检分院在办理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政府不充分履职一案中,发现除移交线索中的两起外,还有18家铝土矿同样存在生态修复不到位情况。为达到办理一案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该院主动牵头协调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对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乃至全市矿山生态修复把脉问诊,开出良方。本着“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一矿一策,分类推进,对于后续开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创造了矿山修复治理和绿色建设的“三门峡模式”。

“治理过程中,铁检院和湖滨区政府还邀请黄河水利委员会生态修复专家为我们出谋划策,提供技术指导,让我们少走了许多弯路,还节约了不少资金。”在三门峡市采访时,锦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玉亮告诉记者。

据介绍,为认真落实检察建议,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政府还分别成立了主管副市长、副区长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恢复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截至目前,湖滨区已投入生态修复资金2075.2万元,陕州区已投入生态修复资金5000余万元,相关做法受到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充分肯定。

“黄河生态保护面临的问题,不仅有当前问题,也有历史遗留问题;不仅有生态环境问题,也有民生发展问题。”邱恺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肯定是不行的,必须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动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与保障民生发展协调促进,才能实现‘多赢共赢’,从根本上实现长治久安。”

基于此,郑州铁检分院在办理灵宝市境内黄河湿地保护案时,建议当地政府对需要继续经营的养殖场,在黄河湿地以外另行安排厂房用地,住建、畜牧、环保等部门联合办公,全力保障养殖场尽快恢复生产,并引导当地农民在原有湿地上种植莲藕等不影响黄河河道安全及湿地保护的经济作物,增加当地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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