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一法官5年受贿400余万元 一审被判6年罚50万

日期:05-24
沧州受贿一审

原标题:沧州一法官5年受贿400余万元一审被判6年罚50万

3000元撤销失信名单、向律师索要2万元招待费用、20万元修改民事调解书……5月24日,河北武强法院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李国强,曾是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执行二庭庭长。2013年至2018年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执行、协调等方面索取或收受400多万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一审判决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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