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少年野泳溺亡沙场被判担责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关家玉通讯员陈严)记者昨日从信宜法院了解到,该法院近日调解了一起人身权纠纷案。
据悉,家住信宜市某镇的11岁少年颜某,和同伴颜某城(11岁)、颜某文(13岁)到所在镇的一村委会后背河段玩水。颜某等三人走到一抽沙船上游不远处的河坝后游泳。当三人游至抽沙船附近河段时,颜某发生溺水。事后,经派出所查明,沙场为叶某、罗某开办的无证沙场,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后无人看守。
之后,颜某父母多次向叶某、罗某索赔,要求赔偿其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20余万元。信宜法院对该案审理后,经法官调解,叶某、罗某对颜某家人做出了一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