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潭:多项举措着力为基层减负
湘潭市委严格对表省委20条措施,切实做好省委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采取“七个一”举措,推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实效,着力开展“基层减负年”活动。
组织专题研究。市委切实履行集中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在前期研究部署、抓紧抓实的基础上,5月9日,市委书记曹炯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调度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全市上下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整治,以更实的有力措施抓整治,更严的责任落实抓整治,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强调、再督促、再落实。
创新作风制度。下发《关于实行领导干部每月“无会周”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制度的通知》,在继续执行每周第一天“无会日”制度的前提下,从5月份起实行每月第二周“无会周”制度。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在“无会周”不召开全市性大会和系统性工作会。将集中整治工作与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相结合,要求市级领导带头,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利用“无会周”,深入基层,沉到一线,采取“四不两直”“五查五看”的方式,突出脱贫攻坚,统筹兼顾重点中心工作、分管联点工作,开展调研督办,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在现场解决、在第一时间解决。
制定负面清单。制定关于收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三张负面清单,确保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30%-50%,对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在收发文方面,明确14种情形的文件不以市委或市委办公室名义发文,10种情形的文件不予办理。在会议方面,明确7种情形不予召开会议,4种不能纳入会议议程的情况,会上一律不设置递交“责任状”议程。在督查检查方面,明确对6种情况的督查检查考核不得开展。
开展暗访督查。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市政府办等单位抽调人员力量,组成4个暗访小组,以“四不两直”的形式,就集中整治工作安排、工作推进、牵头部门履职、基层减负、整治效果等,分赴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了一次随机抽查暗访,对集中整治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实在、责任不分解、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市直部门、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
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规范责任状,市级对县市区、乡镇签订的责任状,在现有基础上只减不增。规范微信工作群,解散已完成阶段性工作的“僵尸群”,精简一批以工作名义建立的“聊天群”,让基层干部腾出时间少关注手机、多服务群众。(湘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