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典型案例解析

日期:05-22
嫖客恶势力斗争

原标题: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典型案例解析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在有序、深入推进,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战果。截至5月15日,我市共打掉黑恶团伙9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66人,批捕730人,移送起诉642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涤荡污浊、清除毒瘤、打“伞”破“网”、固本强基,全市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同步净化,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我市重点打击黑恶类型由22类增加至26类,本专栏将从阶段战果中陆续撷选出部分典型案例,旨在揭露“村霸”“行霸”“市霸”等各种黑恶势力凶恶面目和严重社会危害性,提振士气,震慑犯罪。同时对各类黑恶势力成因、特点及危害进行分析,给人以深刻警醒和启示。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打击类型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典型案例

“市霸”恶势力强收“管理费”

自2017年3月起,在未获得政府批准的情况下,石某组织多人在哈市南岗区王岗镇家合城小区菜市场,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收取每天每个摊位20至50元不等的“管理费”“摊位费”等。他先后找来陈某、孟某某(另案处理)等6人为其收费,如有商贩不交费,陈某等人即对商贩进行殴打、辱骂、威胁等。经查,石某等人先后采取上述非法手段强行收取多名被害人3000-14000元不等的费用。南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石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依法判处其他5名被告人五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责令6名被告人共同退赔违法所得给相应的被害人。

律师解析

该恶势力成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长期纠集一起把持菜市场,在未获得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强行收取摊位费,未提供任何管理并强行收取管理费,强拿硬要商贩财物,不仅仅是单纯牟取不法经济利益,同时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为追求精神上的刺激,寻衅滋事,严重侵害了商贩的利益。

法律启示

当遇到此种事情,尽量不要与之发生冲突,应保护证据,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寻求帮助。

打击类型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典型案例

冒充“卖淫女”巧设“连环套”

2017年9月以来,王某某组织刘某等人形成了诈骗、敲诈勒索“一条龙”的恶势力团伙,通过网络获取招嫖人员信息后,将招嫖人员手机号、入住宾馆及房间号等信息分发给同伙,再指使两名女子冒充卖淫女同嫖客见面。女子骗取嫖资借故离开后,将与嫖客的聊天信息等截图逐级“报送”王某某,王某某再组织同伙以查处卖淫嫖娼为名,到招嫖人员房间对其进行威胁、恐吓,敲诈勒索钱财,逼迫害怕丑事曝光的嫖客就范。经查,王某某恶势力团伙累计诈骗、敲诈勒索金额合计近百万元。其中,2018年1月6日,该团伙对嫖客李某某连续实施威胁、恐吓,共计敲诈4388元。李某某一时想不开从该宾馆三楼半跳下摔伤,致全身多处骨折。道里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依法判处7名同伙四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解析

该恶势力团伙人数达到3人以上,成员固定并长期纠集一起招揽嫖客,分工明确,有组织、有策划、有指挥,利用嫖客害怕被查处的心理,以暴力、威胁、恐吓的方式对嫖客实施敲诈勒索,使得嫖客内心恐慌,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具有欺压百姓、为非作恶的特征,扰乱社会秩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牟取非法利益。

法律启示

当遇到此种情形,不要因害怕被查处而受恶势力人员的掌控,应当正确面对问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接受处罚的同时也是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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