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催收没钱赚改"碰瓷"专司"碰瓷"恶势力集团被捣毁
正义网南通5月21日电(记者陆晓妹通讯员周煜)2017年,马某斌、王某等人开始从事债务催收、站场子、放贷等非法业务。由于业务量小,赚不到钱,他们开始考虑发展新的“业务类型”。王某提议用电瓶车“碰瓷”实施敲诈,得到马某斌的同意,开始以债务催收为主业,兼职干起了电瓶车“碰瓷”的勾当。两人用电瓶车“碰瓷”了几次后,马某斌、王某发现这种碰瓷方式比较危险,而且成功率不高,两人商量决定改用汽车。
恶势力犯罪集团频繁作案
2018年年初,马某斌、王某共同出资在南通市崇川区京扬茶城租用办公房,成立“文武精英部”,先后招募王某成、朱某10人,开始在南通市崇川区、开发区、海门市等地用汽车故意碰撞酒驾司机驾驶的汽车,实施敲诈勒索。自此,一个恶势力集团逐渐形成。
马某斌、王某将手下“员工”分成三组,一组分散在酒吧、KTV附近,负责盯梢确定作案目标,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二组成员;二组在汽车中待命,得到一组指示后,驾车故意碰撞酒驾司机驾驶的汽车制造交通事故;三组主要由马某斌负责,接到二组碰撞成功的通知后,马某斌出场进行谈判,以威胁报警等方式敲诈钱财,其他人则在场协助谈判或站场子制造气势。为了提高敲诈成功机率,马某斌建立了奖励机制,按照成功索财的数额分配酬劳。在索得钱财后,马某斌等人还聚集在“文武精英部”,对此次“碰瓷”进行点评,总结失败原因和成功经验。据悉,在2018年1月至4月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作案10起,索得人民币14万余元,另有6万元敲诈未遂。
此外,2018年3月14日,马某斌、王某如法炮制,故意碰撞金某某所驾汽车未能索要到钱财。为了修补汽车,王某隐瞒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事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得理赔款15710元。
细致审查打准打实
为确保办案质量,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就恶势力定性、案件定性、侦查方向、取证重点等提出侦查建议,并就查明单节犯罪事实、团伙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工、收益分配等情况提出具体取证要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每一次作案的时间、地点、参与人、证据等进行了详细审查,准确认定每一名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次数和涉案金额。通过审查,对2名被告人人各增加认定作案起数1起,对8名被告人增加认定犯罪金额31600元至56400元不等,对2名被告人分别减少犯罪金额3600元、30000元,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经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马某斌、王某等12名被告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别以敲诈勒索罪、保险诈骗罪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