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农业农村部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20日,中央巡视组向农业农村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重大意义,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这次专项巡视是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体检的一次巡视。农业农村部党组衷心拥护,全力以赴配合做好巡视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鲜明的政治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向党中央和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部党组书记、部长韩长赋同志先后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认真研究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部党组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彰显了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完成全面小康硬任务的坚定决心和严明态度,为我们抓好巡视整改和继续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央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农业农村部党组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推动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的再监督再检查,是对我部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再促进再推动,意义重大、机遇难得。部党组深刻认识到,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提出的整改要求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和农业农村部扶贫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我们纠正偏差、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也为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了信心、增添了力量。部党组要求,必须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政治上深刻认识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使命担当和主责意识,深刻反思,严肃整改,较真从严,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监督监管责任不够到位、定点扶贫工作不够到位等问题,以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更好履行脱贫攻坚职责。
(二)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会后,部党组于当晚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明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韩长赋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整改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认真逐条梳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落实为7个方面29项整改任务,制定印发《中共农业农村部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提出总体要求,明确牵头司局和进度安排。3月12日,召开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措施,明确了部系统整改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3月22日,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农业农村部党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方案》,明确7个方面78条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工作要求,强调要坚决压实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取得实效。部党组要求,将整改措施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分管部领导及相关司局单位,由部扶贫办建立整改任务台账,实行定期调度。4月3日和12日,两次召开专项巡视整改调度会,了解各司局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督促加快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上下联动,细化任务,层层压紧压实专项巡视整改责任。韩长赋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5次主持召开有关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坚持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落实亲自督促,明确要求其他部党组成员和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负责督促抓好分管司局和单位的整改工作。相关司局和单位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各负其责,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3月22日,部党组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集中整改奠定了良好基础。部内47个司局和单位都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自身查找的问题,深入开展学习调研,找准找实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制定了本单位整改方案并扎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实,为部党组巡视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打牢基础。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部党组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3个方面16个问题,制定了7个方面78项整改措施,全面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截至目前,78项整改措施中,已有25项完成,有26项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余的27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还需要持续推进。同时,驻部纪检监察组也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强化监督职责,取得了重要成效。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使命感。部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带领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使命感,着力解决学习研究不够深入、统一思想不够到位、担当作为不够有力等问题。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召开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3月1日,部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组织各司局各单位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截止3月上旬,各司局各单位均已召开,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2018年11月印发《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2月再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通知》,组织各司局各单位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将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纳入全年讲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提高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性艰巨性认识。
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班。4月8日-12日,举办部系统司处级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专题研究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讨论做好产业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今后部党校重要班次的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攻坚本领。
2。关于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艰巨性复杂性认识、增强攻坚克难精神方面
召开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制定《中共农业农村部党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韩长赋同志牵头组织起草对照检查材料,部党组各位同志和部领导分别到扶贫一线开展了专题调研,切实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3月22日,部党组召开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各位同志逐一对照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检查,认真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应邀参会,并对农业农村部党组民主生活会给予肯定。
部署有关司局和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月,印发《关于认真开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对我部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47个司局和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部署安排,并对15个承担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单位进行了重点督导。各单位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部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将脱贫攻坚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部党组已明确将脱贫攻坚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下一步,将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部署要求,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教育党员干部清醒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紧迫性,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真正将扶贫工作摆在首位、落到实处。
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担当作为。2月中旬,制定出台了《进一步激励农业农村部系统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从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发挥考核评价作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凝聚创新创业合力等方面,提出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同时,认真落实提高扶贫挂职干部补助标准政策,给予扶贫挂职干部更大的关心和帮助,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发现培养锻炼干部。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切实增强脱贫攻坚组织保障。部党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规范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抽调力量组成扶贫工作专班,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推动形成脱贫攻坚整体合力,着力解决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工作运转不够顺畅等问题。
1。关于强化脱贫攻坚工作对内统筹方面
研究细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措施。对照中央专项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6个问题和7个方面意见建议,部党组专门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方案,全面回应巡视点出的问题,对巡视整改工作做出系统安排,明确了整改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司局和单位对照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系统部署2019年度产业扶贫工作。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3年行动指导意见,结合产业扶贫工作实际,3月底,研究印发了《农业农村部2019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明确产业扶贫年度重点任务,对项目资金倾斜、特色产业提升、新型主体培育、农产品产销衔接、科技人才服务、产业风险防范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细化明确了各司局各单位工作责任。
调整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部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全面领导,已于3月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农业农村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的通知》,明确由部党组书记、部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部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司局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健全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已专门制定《农业农村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职责任务、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考核,并明确领导小组要定期向党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部扶贫办工作力量。明确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名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进一步强化部扶贫办人员配备和工作力量,已抽调8名处级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同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已全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推进本单位扶贫工作任务落实。
进一步动员我部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参与产业扶贫。已召开2019年人事工作部署会,广泛动员和引导我部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专长优势,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工作。对2018年我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调度,指导各社会组织制定了2019年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计划。4月底,组织召开了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培训班,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进行再动员。目前,有条件参与产业扶贫工作的社会组织已全部制定2019年工作计划。
2。关于强化脱贫攻坚工作对外协调、对下推动方面
印发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意见。在认真梳理研究各地产业扶贫进展情况和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上,2018年12月,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文化旅游部、人民银行、国家林草局、银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阶段产业扶贫目标任务,强化了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措施,全面部署了新阶段产业扶贫工作。
组织召开全国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会。贯彻中央领导批示要求,拟于上半年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召开全国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会,系统总结产业扶贫典型经验做法,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部署新阶段产业扶贫工作。目前,正在就会议方案同国务院扶贫办协调沟通,抓紧遴选各地产业扶贫典型案例,积极筹备召开会议。
推动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2月,部领导带队先后赴贵州省威宁县、剑河县、河北省平泉市,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了解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听取贫困群众意见建议,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调研,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在起草2020年中央“三农”工作文件中作出针对性部署。
建立产业扶贫工作调度机制。1月,已组织人员赴安徽调研产业扶贫工作调度情况,目前正在研究开发产业扶贫调度平台,争取上半年启动试运行。同时,已对贫困地区项目资金倾斜、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产销对接、科技人才服务等专项工作调度进行了布置安排。下一步,还将举办产业扶贫工作调度培训班,进一步指导和部署各地做好产业扶贫调度工作。
进一步强化产业扶贫考核。在与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的意见》中,已明确要求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加大产业扶贫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中的比重,重点考核政策措施落实、扶贫产业覆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产业扶贫考核工作。
(三)加强调研,明确任务,推动完善产业扶贫政策。部党组深入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认真梳理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产业扶贫大调研,及时发现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产业扶贫相关政策措施不完善、针对性不强、出台不及时等问题。
1。关于完善产业扶贫政策、增强政策针对性方面
深入开展“百乡万户调查”活动。2月25日-3月16日,我部专门组织开展“百乡万户调查”活动,以脱贫攻坚和产业扶贫为调查主题,安排20个调查组深入全国20个省(区、市)40个贫困县,开展为期20天的实地调研,总结各地产业扶贫经验做法,分析研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开展贫困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专题调研。针对特色产业发展、“一村一品”带动、扶贫带贫机制完善等情况,组织人员赴河北省张北和望都县进行了调研。下一步,还将赴湖北来凤和咸丰县、湖南龙山和永顺县、贵州剑河县等贫困地区继续开展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
开展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专题调研。2月,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印发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目前已部署启动贫困地区“空壳社”清理工作。下一步,将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清理,并于年底前形成专题报告,提出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政策建议。
开展丘陵山区农机化扶贫专题调研。已对专题调研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近期将赴重庆、四川、湖南等省份贫困地区,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扶持政策在推进产业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完善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扶持的政策建议。
开展“三区三州”农产品市场营销专题调研。3月,组织人员赴南疆开展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及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衔接调研,详细了解南疆等深度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体系情况,围绕农产品营销促销、品牌建设等工作提出建议。下一步,将组织有关人员赴甘肃临夏州继续开展调研,拟于10月底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及的具体问题案例开展调研。3-4月,组织人员分别赴重庆巫山、山西吕梁、宁夏红寺堡、河北顺平等地开展了4个专题调研,对各地反映的产业扶贫项目带贫不充分、信贷支持不够、产业扶贫“两张皮”、冷链物流设施缺乏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意见建议。
研究提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建议。1月中旬,组织部分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座谈会。2-3月,组织人员赴黑龙江大兴安岭南麓片区、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四川南充等地区开展了专题调研,组织100个脱贫摘帽县开展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案例研究。4月初,在调研基础上,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了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研究情况。
2。关于加强产业扶贫风险防范方面
开展产业扶贫风险防范专题调研。3月21日-23日,组织有关专家赴甘肃省临夏州开展了技术风险防范专题调研。在“百乡万户调查”活动、100个已脱贫县产业扶贫专题调研中,专门就新阶段扶贫产业发展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和技术风险问题进行了调研。近期,将汇总相关方面的调研情况,提出防范产业扶贫风险的措施建议。
研究制定产业扶贫风险防范指导文件。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在调研基础上,研究起草产业扶贫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意见。下一步,拟联合印发该意见,部署各省开展产业扶贫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产业风险,调整完善规划实施内容,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四)精心部署,加大倾斜,聚力推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部党组统筹谋划、系统设计,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在资金投入、产销对接、科技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突出加强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着力解决对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倾斜支持不够、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支持情况掌握不清等问题。
1。关于加大贫困地区资金投入和金融保险支持等方面
在项目组织和资金安排上向贫困地区倾斜。4月初,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资金安排文件,明确要求项目资金安排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县倾斜,“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符合实施条件的要优先予以支持。近期,还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专项文件,均明确了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的具体要求。
帮助贫困地区加快资金项目落地。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建设条件上,对贫困县主导产业产值,以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例放宽要求。下一步,在组织申报种养业良种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时,将加强对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申报项目的指导,在项目安排上向贫困地区倾斜。
建立贫困地区项目支持情况调度制度。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有关项目实施通知中,已明确要求从2019年起,各地要定期向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及时报送安排贫困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项目和资金情况,并在年底总结产业扶贫支持等情况。下一步,在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将进一步要求地方及时向我部报备对贫困县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我部将汇总形成相关资金项目支持贫困地区的总体情况。
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信贷支持力度。2月,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要优先满足精准扶贫信贷需求,新增金融资源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建立金融支持与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挂钩机制。同时,通过工作简报形式,介绍推广了农业银行开展产业扶贫金融服务的经验做法。下一步,将指导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工作,并通过新闻报道、信息简报、会议论坛等多种方式,加强金融服务产业扶贫典型宣传。
加强对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带贫经营主体的信贷担保支持。会同财政部积极研究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措施,在已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支持力度,并实施最优惠担保费率,中央财政给予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支持。目前,正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对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接服务精准扶贫工作提出要求。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已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对2018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投向部分贫困县的情况进行了统计调度。目前,正在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关于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的通知》,鼓励各地将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先纳入申报范围,并给予倾斜支持,试点通知拟于2季度正式下发。
加强整合资金项目监管。已会同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贫困县在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及时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报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情况。下一步,将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调度,要求地方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项目资金情况及时报送我部备案。
加强我部安排各类资金投入贫困县情况调度。从2019年起,我部将加强对有关农业投资投入贫困县情况调度。目前,我部参与管理的各项农业投资计划正在陆续下达,在印发的项目任务清单等文件中,已明确要求各地及时反馈项目资金分解情况,相关文件要报送我部备案,相关项目资金投入贫困县情况要定期报送我部。我部将汇总形成我部参与管理有关资金项目支持贫困县的总体情况。
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2月,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当地扶贫规划相衔接,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3月,部党组审议通过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分配方案,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明确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分配向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放宽贫困地区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和立项规模,允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贫困地区投资标准、降低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下一步,将加强调度,督促地方落实好资金和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要求。同时,会同财政部尽快出台《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分配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考虑脱贫攻坚等特定因素。
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今年以来,已赴河北、贵州等地就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进行调研,确定贵州剑河县保贡屯村等一批贫困村为农村改厕示范村。4月初,组织定点扶贫县、环京津贫困县负责同志参加了在浙江举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培训班,帮助提升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能力。下一步,将召开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研究提出贫困地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措施。同时,在组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程中,对有基础、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予以适当倾斜。
2。关于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科技帮扶等倾斜支持方面
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资金投入力度。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在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测算中,将贫困县数量、“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数量作为测算因素,提高指导性任务资金测算权重。在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加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
举办“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系列对接专场活动。4月上旬,在北京举办了“三区三州”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专场活动,对来自107个深度贫困县的500多种农产品进行展示推介,全国各地500多名采购商参加,现场签约金额45.57亿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三区三州”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在甘肃临夏州、云南迪庆州等地举办专场对接活动,邀请“三区三州”带贫新型经营主体免费参加农交会、茶博会及我部举办的有关对接活动。
开展“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摸底调查。目前,已制定《加强贫困地区市场信息监测服务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对开展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摸底调查工作进行专门安排。已完成深度贫困县名录等基础资料收集和调查报表制定等工作,将4家贫困地区批发市场纳入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系统,并在2019年部门预算中对贫困地区的常规统计监测工作经费给予了倾斜安排。加快推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进度,研究起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通知》,要求益农信息社建设优先覆盖贫困地区。下一步,将及早启动摸底调查,形成供需分析报告。三季度起,新增面向贫困地区的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继续指导相关省份优化完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机制,推进贫困地区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各地任务落实到位。
加强“三区三州”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目前,已部署部属科研院所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对“三区三州”等贫困地区优势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摸底,在此基础上,为“三区三州”每个贫困县每个产业都明确相应的专家。印发了“三区三州”和定点扶贫县科技服务团及联络员名单,组建6个科技服务团、544个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对口“三区三州”科技帮扶工作,做到“三区三州”有产业发展帮扶需求的165个贫困县专家技术指导全覆盖。同时,组织中国农科院为“三区三州”未脱贫的89个深度贫困县各安排1个产业技术专家团队,开展产业扶贫技术服务。
加强“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带头人培训。已制定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培训任务和经费向“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三区三州”资金总量上浮10%。近期,将组织部分深度贫困县农业企业负责人赴广东开展学习交流。下一步,将组织深度贫困地区分层分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同时,在举办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带头人培训、农业产业化专题培训等活动时,加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带头人的培训力度。
(五)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力推动产业扶贫重点任务落实。部党组高度重视扶贫特色产业开发,围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产销对接、利益联结机制完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和人才支撑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全力推进产业扶贫重点任务落实,着力解决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特色农产品产销引导不够、科技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1。关于强化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方面
加快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引进。3月初,组织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与湖北咸丰县进行了“龙头企业扶贫行系列活动”需求对接。下一步,将陆续安排和组织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展对接洽谈,6月份到云南昭通市、10月份到湖南永顺县、11月份到湖北来凤县及贵州剑河县开展项目对接、合作洽谈,推动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
引导龙头企业到贫困地区建立基地。3月下旬,已组织开展5个定点扶贫县实地考察,了解当地资源基础和实际需求。7月,将在咸丰县组织召开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创建原料标准化基地研讨推进会;10月,将在永顺县举办全国“一村一品”产业扶贫暨村企对接活动,推动龙头企业到贫困县共建合作基地,带动贫困户实现产业增收。
培育壮大本地龙头企业。今年我部将会同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目前,已起草完成《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实施方案(送审稿)》,明确提出在指标分配上把贫困县数量作为主要依据,对联农带农紧密的龙头企业优先推荐,对贫困地区推荐的龙头企业优先支持。10月,还将组织产业化扶贫专家公益行活动,为贫困地区龙头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提升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脱贫能力。
加快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培育。专门对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训计划进行调整,2019年举办的5期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全部面向贫困地区。已确定在今年的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中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与成员、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下一步,将积极推动修订《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适当降低贫困地区示范社评定监测标准。
指导贫困地区加快培育农户家庭农场。1月下旬,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在全国组织征集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家庭农场发展典型。下一步,将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加大对贫困地区家庭农场的业务培训力度,指导贫困地区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总结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带贫机制典型。3月,启动了产业扶贫典型案例遴选工作,其中已把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作为重要内容。下一步,将总结和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经营主体带贫增收的典型范例,在全国产业扶贫推进会上进行宣传推广,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组织农民日报、央视农业农村频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总结推广各地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2。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方面
继续开展产销对接活动。2019年将举办10场以上产销对接活动,活动基本覆盖全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4月,已在北京组织首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专场活动。计划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设立扶贫专区。下一步,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交会、省部共办展会等节庆展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完善全国初级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已开通运行贫困产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发布贫困地区农产品供求信息,提供实时有效的农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引导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目前,平台已注册供应商近3000家、采购商近800家,达成交易意向近亿元,实现交易800多万元。下一步,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及时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价格等行情信息。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3月,已赴河南、四川、新疆等贫困地区开展专题调研,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出台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等相关文件。下一步,还将优先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优质特色农产品,因地制宜探索农产品出村进城模式,畅通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
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已制定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宣传方案,在农民日报、农业频道等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加强贫困地区农业品牌公益宣传。下一步,拟于7月组织举办农产品品牌专题培训班,重点针对贫困地区进行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训。同时,利用茶博会、农交会等国际展会平台,组织推介一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此外,在今年第三批和明年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工作中,优先认定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
开展贫困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品牌提升行动。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拟于5月组织贫困地区60家农业企业赴上海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训班,学习交流国际知名食品企业品牌建设的做法经验。9月,将在第22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上设立扶贫专区,宣传推介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此外,还将开展全国乡村特色产品目录遴选推介工作,组织各地遴选推介一批贫困地区乡村特色产品品牌,加大品牌宣传和培育,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关于加强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
农业强镇示范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3月,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优先在贫困地区发展一批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利益联结、多模式创新的产业强镇,推动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下一步,拟于5月组织评审,确定农业产业强镇名单。
提升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初加工能力。目前,已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通过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统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设施设备的支持,提升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初加工能力。今年,还将研究出台《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对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出要求,统筹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创建一批扶贫产业园。已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创建扶贫产业园的通知,拟于今年下半年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各地认定一批产业融合发展、扶贫带贫机制完善、贫困人口精准受益的扶贫产业园,发挥扶贫产业园在产业扶贫中的示范引领、要素集成、辐射带动作用。
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今年,已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力度,并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部定点扶贫县、环京津28个贫困县企业申请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用实行减免。今年以来,已累计减免全国贫困县费用170多万元。此外,已于3月联合财政部启动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明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基地。
推进贫困地区“一村一品”发展。4月,在海南省举办了全国“一村一品”管理人员交流活动,宣传推介“一村一品”发展典型案例,邀请贫困地区有关人员参加,现场学习海南省“一村一品”发展经验。下一步,将开展第九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遴选发布、“一村一品”村企对接活动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带头人专题培训,支持100个左右有条件的贫困村创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动贫困地区加快“一村一品”发展。
4。关于加强科技人才服务方面
组织全国农业科研力量参与产业扶贫。4月,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工作助力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动员全国农业科技单位投身脱贫攻坚,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助力产业扶贫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各地积极推动农业科技资源聚焦贫困地区发力,切实加强产业发展急需关键技术攻关和经济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帮助贫困地区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加强产业脱贫带头人培养。
全面实施特聘农技员计划。已在2019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通知中明确了贫困地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全覆盖任务要求,组织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了总结宣传。下一步,还将印发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通知,进一步细化特聘计划任务要求,推动各地制定完善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组织特聘农技员围绕产业扶贫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增强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科技支撑能力。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全部面向贫困地区实施。根据贫困地区实际需要,目前已确定2019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全部面向贫困地区实施,培训对象覆盖所有国定贫困县,培训内容进一步突出产业扶贫等主题。目前,培训方案已制定完成。同时,还明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学员选调向贫困地区倾斜。
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在专门针对贫困县和西部地区分别设置5%和10%的权重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资金总量再分别上浮10%和5%。下一步,将督促各省加强培训投入,扩大培训覆盖面,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针对贫困地区农民多元化需求,自主统筹培训对象和课程类型,精心组织教学,切实提升培育效果。
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2018年11月,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通知》,推动各地加快建立指导到位、服务精准、贫困户全覆盖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进一步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下一步,将举办产业指导员队伍建设培训班,加强工作指导,建立调度制度,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加快产业指导员队伍建设。
(六)完善机制,提升质量,务实做好定点扶贫等工作。部党组统筹加强定点扶贫、大兴安岭南麓片区扶贫、环京津农业扶贫工作,不断完善定点扶贫联系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片区扶贫牵头联系作用,进一步加大环京津农业扶贫工作力度,推动当地做优做强特色产业,着力解决定点扶贫工作不够到位、对当地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不够、典型示范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1。关于加强定点扶贫工作方面
完善部领导联系定点扶贫县工作机制。2018年11月,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部领导联系定点扶贫县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部长为定点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副部长分别联系1个定点扶贫县的工作机制。截至3月底,5位副部长已分别到自己联系的定点扶贫县开展调研,深入研究各县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督促定点扶贫县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
指导定点扶贫县完善产业发展规划。3月,已印发《农业农村部2019年定点扶贫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定点扶贫县特色产业发展重点任务。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协调湖南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加强对定点扶贫县的指导,组织定点扶贫县积极申报产业强镇项目。下一步,将组织专门力量,结合产业扶贫风险防范,指导定点扶贫县调整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当地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提档升级。
加强定点扶贫县农产品品牌宣传。目前,已制定加强定点扶贫县农产品品牌宣传方案,协调组织有关媒体,采用专栏、专刊、专题节目、制作短视频、公益宣传片等方式集中力量宣传推介定点扶贫县品牌农产品。下一步,将借助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对定点扶贫县农产品品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帮助解决定点扶贫县农业产业发展科技问题。已组建5个科技服务团、97位专家参与定点扶贫县科技帮扶工作,中国农业科学院对定点扶贫县每县分别安排1名副院长、1个机关部门、1个研究所、多个产业指导专家组开展科技帮扶。同时,对龙山县加快实施百合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进行了督导,并组织中国农科院和湖南省农科院有关单位对龙山百合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将继续深入龙山县开展专题调研,指导龙山县制定完善百合产业生产规范,推动百合产业绿色高效发展。
总结推广典型案例。3月,启动了产业扶贫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组织定点扶贫县、大兴安岭南麓片区等贫困地区总结和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扶贫典型范例。下一步,将结合召开全国产业扶贫推进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还将制定印发《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支持定点扶贫县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高标准选派扶贫挂职干部。部党组要求严格扶贫挂职干部选派标准,把业务能力突出、了解基层实际、熟悉扶贫任务的干部派到贫困地区挂职帮扶。2018年已按照要求进一步选优配强定点扶贫、大兴安岭南麓片区的扶贫挂职干部。2019年5月还将选派新一批干部到河北环京津贫困地区挂职。
加强扶贫挂职干部日常管理。积极协调地方组织部门,推动我部所有扶贫挂职干部均分管或协管扶贫工作。3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挂职干部日常管理的通知》,明确挂职干部工作职责。下一步,将充分利用调研、考察等各种渠道,及时全面了解挂职干部工作情况。
2。关于加强其他地区联系帮扶方面
牵头抓好大兴安岭南麓片区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片区联系会议20个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2月下旬,对各成员单位承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门调度,形成了片区扶贫进展情况报告。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部系统对片区贫困县的支持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强片区成员单位的督促调度,推动105项办实事清单落实到位。
加大环京津农业帮扶力度。今年2月,对近两年环京津农业扶贫工作的进展与成效进行了总结,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送总结报告。近期,将启动新一批挂职干部选派工作,要求挂职干部继续深入开展技术援助、营销帮扶、企业合作、典型示范等“四个一批”工作,推动当地做优做强特色产业。下半年,还将举办京津冀品牌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环京津贫困地区“一村一品”带头人培训班,继续实施环京津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育等行动。
(七)强化监管,加强调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部党组进一步强化对各司局各单位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的常态化监管,通过内部巡视和考核督查,持续开展产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着力解决脱贫攻坚监督监管不够、指导督促不够有力、纪检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作用方面
主动接受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向驻部纪检监察组进行了通报,相关会议活动邀请驻部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自觉主动接受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驻部纪检监察组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对5个定点帮扶县开展了实地调研和专项检查,在部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提出了针对性意见。
驻部纪检监察组与部党组同向用力巡视整改。驻部纪检监察组“点对点”跟进监督,加强主动监督,全程参与部党组整改方案制定落实全过程,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完善建议,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同向用力,共同向中央负责。
及时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和信访件。驻部纪检监察组和直属机关纪委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扶贫领域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其他信访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第一时间处置。对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提出处置意见。
2。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考核方面
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2月下旬,部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就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和整治农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3月上旬,印发了《农业农村部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牵头单位,压实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责任。下一步,将加强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和监督。3月上旬,印发了《关于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扎实推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的通知》,要求部系统各级纪检组织在强化日常教育与监督、强化督促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查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抓好整改,建立纪检组织脱贫攻坚任务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将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半年和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近期将通过书面调度、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各级纪检组织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将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内部巡视。在2018年部系统巡视反馈中,明确指出了被巡视单位在脱贫攻坚、产业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积极整改落实。目前,8家被巡视单位均已报送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要求。3月底,已部署启动部系统2019年巡视工作,明确将被巡视单位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内容,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强化脱贫攻坚绩效考核。4月,在研究制定2019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时,已将各司局各单位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列入年度绩效计划任务书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司局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下一步,在绩效管理年终评估时,将对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能按时保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视具体情况予以扣减分数,直至“一票否决”、约谈等。
三、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更好履行脱贫攻坚职责任务
农业农村部党组将以这次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切实履行好中央赋予我部的脱贫攻坚职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一)持续用力,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巡视整改措施。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主责意识,坚持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劲头不放松,持续用力深入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对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明确阶段目标,进一步细化措施,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已经进行整改的,认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提高;对于尚未进行整改的,明确时限,督促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整改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制度,定期调度进展,持续跟踪督办。部党组将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监督作用,将脱贫攻坚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多措并举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各单位整改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
(二)聚焦重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扶贫工作任务。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产业扶贫三年攻坚行动。突出我部牵头任务,围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加工和三产融合、农产品产销对接、农业科技服务和人才培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业扶贫风险防范等贫困地区最关切、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拿出切实管用的真招实招。进一步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和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产销衔接和科技人才服务力度,推动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夯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产业支撑。扎实推进定点扶贫工作,进一步细化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务实推动定点扶贫5个县提高产业扶贫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切实履行好“不脱贫不脱钩,脱了贫不摘钩,脱了贫也帮扶”的承诺。继续会同河北省扎实开展环京津农业扶贫共同行动,落实落细“四个一批”帮扶任务,助力环京津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切实履行牵头联系职责,推动大兴安岭南麓片区105项实事尽快落实到位,助力片区19个县如期脱贫摘帽。
(三)改进作风,深入开展产业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专项巡视既是对脱贫攻坚进展和成效的巡视,也是对扶贫领域工作作风的巡视。部党组将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贯穿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加强内部巡视、绩效考核和纪律监督,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不实等问题,查改薄弱环节,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扶贫质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定期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汇报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和扶贫重要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邀请驻部纪检监察组参加专项巡视整改和扶贫工作专题调研和相关会议等。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专项巡视整改和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行为。
(四)深入研究,着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快研究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措施的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引导各地坚持精准衔接、分类施策,推动将脱贫攻坚纳入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框架下统筹安排,做好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切实把发展扶贫产业作为推动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着力改善产业发展的支撑条件,不断健全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高脱贫效果的可持续性,兼顾好“边缘人口”的产业发展需要,接续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做好顶层设计,从工作规划、资金使用、帮扶力量派驻、重点工作推进、成效考核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巩固贫困地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10-59191826
电子邮箱:fpkfc@agri.gov.cn
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100125
中共农业农村部党组
2019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张义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