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周反腐看点:去年落马“首虎”,为何多次被中纪委点名痛批
5月16日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集中公布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当日,国务院扶贫办、内蒙古、水利部三个地方、单位公布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5月17日22:30,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简短消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力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又一次深夜打虎,据说被查的是一周前主动投案的秦光荣的老部下。
本周,六名原省部级官员传来新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钱引安、邢云、缪瑞林决定逮捕;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受贿案一审开庭,被指控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072万余元;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一审宣判等。
冯新柱:“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
历时一年5个月,冯新柱案一审宣判。这名从乡镇企业出纳奋斗至陕西省副省长高位的副部级官员,落马后多次被中纪委点名痛批,在庭审画面中显得苍老许多。
2018年1月3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陕西省副省长冯新柱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冯新柱被称为2018年落马“首虎”,但还不仅于此。
2018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对冯新柱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这是国家监委成立后第一次给予中管干部政务处分。
经查,冯新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接受公款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对冯新柱的通报与以往的案例相比,有两个明显区别:其一是在事实认定部分,以前只认定违纪事实,现在既认定违纪事实又认定违法事实;其二是由以往的党纪政纪处分变为党纪政务处分,而且以前对省部级干部的政务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现在由国家监委直接给予。纪言纪语、法言法语的背后,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拓展深化。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履行的是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2018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对新条例进行了权威解读,这“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
在这个权威解读中,点到了15个“大老虎”的名字,冯新柱被提到,而且是作为“脱贫攻坚、民生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代表。解读中指出,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冯新柱落马后,他被通报“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这样的表述显然不是无的放矢。
冯新柱还上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作报告时提到,拔除冯新柱等违规操纵产业扶贫基金、中饱私囊的“烂树”。那么,冯新柱究竟收了多少钱?
杭州中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7年,被告人冯新柱利用担任陕西八大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铜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中共铜川市委书记,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投资、矿产开发、资金借贷、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7万余元。
杭州中院认为,被告人冯新柱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冯新柱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纪委机关刊曾撰文分析,冯新柱之类的官员都曾有过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在基层的历练中凭借出色的能力和成绩,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然而,一路“开挂”的人生在到达一定高度以后,脚底一滑坠入深渊,前面所有的努力与汗水都付诸东流,令人扼腕叹息。实际上,拔除烂树,并不可惜。
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冯新柱在2001年任铜川市副市长至2018年在副省长任上被调查落马之前,17年间收受礼金从未间断。给冯新柱送礼金的领导干部,几乎覆盖了铜川市所有重要岗位、关键部门、重点单位的领导。给冯新柱送钱的除了官员,还有企业老板。各种毒素集于一身,或许就是他多次被中纪委点名批评的原因。
张少春:财政部第三“虎”
与冯新柱案一年5个月的历程相比,从落马到一审宣判,张少春案只经历了一年零6天。
2018年5月7日晚上21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深夜打虎,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落马。此前,曾任财政部副部长的国家统计局局长王保安2016年被查,中纪委委员、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莫建成2017年8月被查。3年时间内,3人相继落马,财政部悄然之间成了关注焦点。
公开资料显示,张少春,男,1958年2月出生,辽宁宽甸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30多年间,张少春一直在财政部深耕,从财政部办公厅值班室副处长级秘书一路升至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直至2018年4月卸任。一个月后,张少春被查,这令不少人惊讶。
然而,事实证明,张少春至少已经贪腐了23年。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少春先后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助理、党组副书记及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98.0081万元。
5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少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少春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对被告人张少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对张少春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说到财政部,不能不提到王保安。他曾长期在财政部工作,也担任过财政部副部长,其落马主要问题也是发生在任职财政部期间。从1998年开始,张少春和王保安一直在财政部共事,2012年至2015这三年,两人都是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17年5月3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保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保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王保安受贿金额达1.53亿余元。中纪委机关刊怒斥王保安“毫无政治信仰”,这样的人选入领导班子,后果会是什么?事实表明,他们不会对党忠诚,只会对自己及小团体的利益忠诚;不会为党担当,只会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
财政部官员掌握着国家的“钱袋子”,是各方面“跑部钱进”的主攻目标。2016年8月18日,财政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播放了根据部内发生的陈柱兵、姚劲松和张锐的违纪违法案件制作的警示教育片。
时任中央纪委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莫建成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情况。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持续推进财政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讽刺的是,这两位如今都已翻身落马。
这些曾经居于高位的“财神爷”们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将手中的权力当成了实现私欲的“摇钱树”,最后落得丢官坐牢的下场,只能说是自作自受。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