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企事业单位设立专家工作站搭建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平台
青岛日报5月17日讯为规范完善我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管理,更好地发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在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在原有办法到期后,我市出台《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协议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实行市场化运作,走产业化发展之路,以企事业单位作为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的主体,以专家主持的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作为支撑。
进入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的专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两年,根据项目需要可随时续签。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负责项目的专家或入站专家中有较高学术权威、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能够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起带头作用的知名专家担任。在首席专家带领下,吸纳同行专家组成梯次配备合理、专业互补的专家团队。入站专家实行柔性流动和动态管理方式,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他事项,由设站单位与专家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对考评“优秀”的专家工作站,授予“青岛市专家服务基地”称号,并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10万元。对专家工作站产生的优秀科研成果,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成果奖励。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事业单位主导的形式,坚持“建设一个站(基地),打造一支专家团队,培养一批人才,孵化一批企业,促进产业发展,服务一方经济”的原则,不断完善,逐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