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交所决定两家公司终止上市一家强制一家主动
5月17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上交所依法依规决定对两家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包括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海润”)和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上普”)。其中*ST海润为强制退市,*ST上普为主动退市。
一家连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一家连续三年亏损
两家公司被终止上市的原因不同。*ST海润触及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三项强制退市标准;*ST上普由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决定其股票主动终止上市。
具体而言,*ST海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股票自2018年5月29日起被实施暂停上市。2019年4月30日,*ST海润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14.3.1条第(一)项规定的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三种应予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
*ST上普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A股、B股股票于2018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主动退市议案。决议显示,全体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98.71%赞成,全体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89.18%赞成,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和14.4.2条关于主动终止上市的规定。
在程序方面,上交所上市委员会认真审议了两家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认为两家公司股票退市事实清晰、依据明确,一致同意应当对两家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上交所表示,两家公司的退市,有其自身经营不善的原因,也存在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其中,*ST海润自重组上市以来长期经营不振,连续多年亏损,并且多次因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ST上普主营业务陷入泥潭,长期无法扭亏,自救乏力,并且也多次因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财务信息不真实等信息披露违规事项被上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两家公司存在的退市风险,上交所已多次督促公司充分向市场和投资者做出风险揭示。自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来,*ST海润和*ST上普分别累计发布了近十次风险提示公告。这些公告都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面临的退市风险,谨慎决策,避免损失。同时,上交所还要求两家公司充分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积极制定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措施。基于这些情况,市场和投资者已经对两家公司退市有了充分的认识和预期。
下一步,*ST海润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海润”,每日价格涨跌幅限制将调整为10%,交易满30个交易日后股票摘牌。上交所特别提醒相关投资者,退市整理期的设置主要是为投资者提供交易退出窗口,投资者应当理性投资,不跟风炒作。另外,*ST上普属于主动终止上市,依规不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退市常态化机制形成,对*ST保千股票实施暂停上市
上交所表示,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不断深化退市制度改革,扛起退市工作一线主体责任,已经实施了资本市场多例首单退市,如首单主动退市、首单央企退市、首单重大违法退市等。今年的*ST上普和*ST海润,也各有不同,一家为主动退市,一家为强制退市。这些工作表明,上交所已经形成了常态化的退市制度安排和实践操作,退市工作也已经得到了市场各方充分的理解和支持。退市常态化还意味着,退出沪市主板市场,并不代表公司失去了法人主体资格,只是不适宜继续在沪市主板挂牌上市,应当将其从沪市主板市场予以退出。公司摘牌后,还可以继续努力改善经营,积极恢复造血能力,其股票也可依法依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在具体工作安排上,上交所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工作机制。两家公司的风险警示、信息披露以及*ST上普的投资者现金选择权安排等工作,其业务流程和工作安排都比较顺畅有序地得以推进实施。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退市是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新陈代谢的基础运行机制,也是市场出清风险的必要安排。近日,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讲话中,易会满主席特别指出,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企业坚决退市、一退到底,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上交所将坚决落实讲话精神,聚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把好退市出口关,努力培育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促进上市公司专注主业,改善经营,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此次对两家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同时,上交所还依法依规决定对*ST保千股票实施暂停上市。后续,如其暂停上市期间未能满足恢复上市条件,也将坚决对其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新京报记者顾志娟编辑程波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