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酒吧搭讪被拒盗窃女士手机只为加微信
正义网三明5月16日电(通讯员林奔吴梦颖)因在酒吧搭讪未果,永安一名男子趁一名女士不备,将该女士的手机偷走,拿到手机后竟不是为了卖钱,只是为了加好友。2019年4月29日,经福建省永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刘某罚金人民币6000元。
据了解,2019年2月8日晚,被告人刘某在永安市某酒吧内和朋友喝酒消费,看到隔壁桌有几名女士在喝酒,便上去前去搭讪,并向被害人柳女士索要微信号欲加好友,但是遭到刘女士拒绝。刘某便趁柳女士不备时,以衣服外套遮挡为掩护,秘密窃取柳女士放在沙发上的一部黑色苹果7plus手机后逃离现场。在拿到柳女士手机后,刘某想要用其手机添加她的微信好友,在多次尝试解锁手机密码无果后,一怒之下将手机扔入河中。经鉴定,柳女士被盗手机价值3000余元。
事后,因刘某与被害人柳女士达成和解协议,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从轻处罚情节;考虑到刘某事前无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