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歙县:四措并举全力办理中央和省委巡视转交问题线索36件
歙县纪委监委狠抓中央和省委巡视转交问题线索处置,按照优先处理原则,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严查快办。截止目前,中央和省委巡视转交问题线索36件已全部处置完毕,其中转立案审查调查10件11人,已结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1件14人,查否予以了结15件。
优先处置。对转交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第一时间提出分办意见,呈送主管常委、分管副书记和主要领导批阅,按程序分办。对分办的问题线索,要求承办部门及时进行综合研判,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同时,建立专门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督办巡视转交线索处置情况,一周一统计,一周一督办,逐件对账销号。
精准核查。对于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认真对照反映的问题,核查过程中挖细、挖深,做到不留死角,小问题不夸大,大问题不缩水。严格按照“问题未核查清楚的不放过,有问题未核查的不放过,核查依据资料不全不放过”的“三个不放过”原则,仔细把关核查结果,确保做到初步核实情况报告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结论准确。
定期跟进。对问题线索进行编号“定位”,并按编号进行动态跟踪,定期不定期了解掌握各承办部门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核查进展较慢的及时进行提醒推进,督促核查组及时快速办理。同时,要求问题线索承办部门每周四汇总线索处置及办理情况向案件监督管理室通报,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全程监管。
及时反馈。针对实名举报件,核查结束后,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承办部门及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并向反映人作相关政策、纪律规定的解释。针对匿名反映的问题,根据核查结果分析所反映问题产生的社会影响、警示教育作用等方面也要求召开相关会议通报核查结果,有效化解群众疑虑。同时,对确认被错告、误告、诬告,以及反映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也在一定范围予以澄清。(黄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