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校毕业生来青就业创业 17项福利政策“恭候”
青岛日报5月14日讯又到毕业季,众多高校毕业生选择在青岛寻觅一份心仪的工作。面对莘莘学子,青岛张开了热情的怀抱。今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汇总了包括住房补贴、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在内的四大类17项政策。
就业政策方面,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市小微企业就业,可以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及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申领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离校1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性就业,可申领每人每月最高5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基层就业方面,我市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面向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青岛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创业政策方面,在我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等多项补贴政策。此外,我市通过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育“海鸥行动”,为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养需求的大学生开展创业集训、举办创业大赛、提供创业服务。
落户及住房保障政策方面,目前,派遣期内有在青就业意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据了解,该条件今年有望进一步放宽。根据今年出台的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新政,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就业,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分别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或创业并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职业能力提升方面,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就业能力提升补贴、大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还可享受青年就业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