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南市纪委监委:不让纪律处分“打白条”
近日,山南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拉网式”检查和“回头看”,坚决纠正和整改纪律处分执行“打折扣”“不到位”问题,确保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持续拧紧纪律的“发条”,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目的。
检查范围全。在各县(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组成4个检查组,深入12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开展为期三天的专项检查,促进处分决定落实到位。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中,对党的十八大以来358名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市直各单位51人、乃东区47人、琼结县13人、桑日县37人、扎囊县20人、贡嘎县24人、曲松县29人、加查县24人、隆子县28人、措美县21人、错那县26人、浪卡子县17人、洛扎县21人。
检查内容细。专项检查围绕“按照先提拔再处分、先明处再暗处、先解聘再返聘、先撤职再升职、虽判刑仍领薪、应降待遇未降、应取消评先评优未取消”等问题进行。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自查自纠中,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处分的人员按照“一人一卡”进行建档,对受处分人员涉及工资调整的,查看工资表;对涉及职务调整的,调取免职文件;对涉及评先评优及公务员考核情况的,调取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对涉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查看工资停发及消编情况,做到直面问题、直奔主题。
发现问题准。专项检查发现全市受处分人员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受处分后年终奖金扣除不及时、不准确,有的受处分当年未扣除,在第二年才扣除;有的一直未扣除,后期整改才上缴。二是有极个别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人员,受处分当月的工资未扣除。三是解除处分不规范,如个别案件无需解除党纪处分的解除了处分。
整改措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要求相关组织、人社部门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及时调整受处分人员待遇。对考核等次有偏差的,由组织部门对公务员考核评定错误等问题进行纠正;对奖励工资发放有误的,由人社部门进行统计计算,该扣发的扣发、该追缴的追缴,对应当发放而未发放的,及时补发。二是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建档立卡。要求2018年12月25日后下发的处分决定,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组)必须进行“一人一卡”建档。三是规范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处分程序。对未履行程序予以恢复和解除的,其生效时间以会议研究恢复或者解除时间为准。(山南市纪委监委彭川平/责任编辑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