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筑坚强屏障 ——2018年全省防灾减灾工作综述

日期: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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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筑坚强屏障——2018年全省防灾减灾工作综述

2018年,我省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守安全红线,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灾害防治能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筑起坚强屏障。

重大灾害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深化

2018年我省灾害形势依然严峻,入汛以后,省减灾办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各类灾害应急防范准备工作,做好全省“汛期”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应急值守等防灾减灾工作。

同时省减灾办牵头,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全省各地开展汛期防灾减灾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加强防灾减灾理论研究工作,做好新时代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任务新发展相关课题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做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支持。

进入冬季后全省各地持续降雪,局部地区不同程度受灾。根据省领导要求,省减灾办及时发文,督促各地切实做好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1月2日,匡湧副省长一行赴湟源县波航乡石崖湾村和申中乡申中村进行实地调研,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11月27日省减灾办组织省民政厅、农牧厅、交通运输厅赴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受灾较为严重的伊克乌兰乡角什科休麻村和泉吉乡年乃索麻村实地查看雪情,走访牧户,详细了解当地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防灾保畜物资储备等情况,指导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省民政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对全省面临的灾情形势进行5次电话会商,做好各类灾害应急防范准备工作,推进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各种救灾力量,将各种救灾力量在实施救灾救援中统筹调度,形成抵御自然灾害的强大合力。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后,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在2018年2月25日印发出台了《青海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4月24至25日,青海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在西宁市召开。省减灾办重点对《青海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宣讲解读,为下一步各地完成本地区《实施意见》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减灾办通过综合评估与分项评估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中期评估与后期指导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对《青海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涉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面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面进行了中期评估,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评估该规划质效,推动了我省综合防灾减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各市(州)自身的灾情特点和救灾工作实际,减灾办督促各地完成《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使落地实施的《预案》有针对性,切实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多措并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每年的5月12日,在全省范围内都会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提前谋划、相互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整体格局,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实施方案,全省各地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通过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科普宣传,吸引了大量市民踊跃参与,在全社会营造了“防灾减灾日”活动氛围,提高了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此外,由省减灾办牵头,先后两次对《玉树大地震救灾重建志·社会赈灾志》进行校改,最终形成《玉树大地震救灾重建志·社会赈灾志》(送审稿),报省地方志办公室审定。根据有关专家对《玉树大地震救灾重建志·社会赈灾志》(送审稿)的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第三次修改和完善工作,报青海省地方志办公室审定。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由省民政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三家联合发文,做好2018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严格程序审核并根据最终审议结果,我省将综合减灾能力突出的2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报至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审定。(莫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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