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双月攻坚文明创城 交警近期集中整治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日期:05-13
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要闻

原标题:政务要闻双月攻坚文明创城交警近期集中整治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车窗抛物、随手乱扔垃圾……这些看似“平常”的举动,不仅污染城市环境,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会给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特别是后方车辆造成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车毁人亡”。4月22日,我市围绕《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联合执法以来,截至5月8日,交警部门共查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381起。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车窗抛物是一个很小的动作,却暗藏了巨大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如果抛出的垃圾、杂物飞到后车的前风挡玻璃上,会使后方车辆驾驶人被动处于“盲驾”状态,或是后车为了躲避杂物突然采取急刹车、急转向,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如果车辆处于高速行驶的状态,即使前车仅仅抛出一个小小的塑料瓶,通过空气的动能与惯性作用,也极可能会像一枚炸弹砸向后车,进而引发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前车抛出的是尖锐物品,除对后方车辆造成威胁外,还会对路边行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危害。车窗抛物严重威胁到所有驾驶人、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或者乘坐车辆时,不得向车外抛掷物品。4月22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启动了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惩治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全面启用城区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路面巡逻警力、岗点警力利用车载行驶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对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力度,一旦发现车窗抛物违法行为,通过沿途高清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固定证据。以上违法行为一经取证并核实确认,交警部门将会对车窗抛物当事人进行依法查处。

太原交警提醒,杜绝车窗抛物,更重要的是需要人人自觉自律,行车时车主可以自备垃圾袋,下车后将垃圾袋扔到垃圾桶里,做到文明驾车和文明乘车。下一步,还将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采取更多有效措施打造文明交通,创建文明城市。

摘自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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