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 国办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

日期:05-12
中办国办生态环境

原标题:中办国办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

据央视新闻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试验区建设,确保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人民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到 2020年,试验区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8微克/立方米并力争进一步下降;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在95%以上,近岸海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率在98%以上;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水土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守住90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湿地面积不低于480万亩,海南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6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以上。

到2025年,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海南成为展示美丽中国建设的靓丽名片。

编辑马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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