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房租赁、城镇住房保障两个条例纳入国务院今年立法计划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近日印发,今年国务院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13件,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42件,其中包括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还将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失业保险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曾列入2017年立法计划
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包括三类: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拟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拟完成的其他立法项目。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8个方面,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13件、拟制定和修订行政法规42件。
围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相关的立法项目最多,达17件。其中,拟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今年,国务院还拟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住房租赁条例、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条例、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失业保险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曾被列入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为当年力争完成的项目。当时的立法工作计划提出,制定该条例是为了规范城镇住房保障工作,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的基本住房需求,促进实现住有所居。
目前,全国租房人口数以亿计,针对住房租赁市场立法,2017年2月,住建部相关负责人曾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还要健全住房租赁监管的体制机制,明确相关各方职责。
2017年5月,住建部曾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租金、租期、承租人居住权利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
国务院将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的立法项目达9件。其中,拟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契税法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同时,国务院还拟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反走私工作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
近年来,各级政府工作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目前,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河北等省都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等省也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起草工作。
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今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了5项任务。其中,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档案法修订草案,国务院还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司法所条例,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
部分列入计划的立法项目已出台
对于今年的立法工作,国办发文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起草、审查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国办还要求,完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机制,探索组织开展集中审查和专家、律师协助审查,着重对法规规章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突破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进行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对于行政立法的宣传,国办要求,对于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立法过程中要主动发声,解疑释惑,增强各方面的认同。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列入计划的部分立法项目已经出台,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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