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绍兴柯桥:变更强制措施助民营企业脱困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陶东樑吴闻哲)“公司又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走上了正轨。为此,我们特写此信对贵院表示衷心的感谢!”5月6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收到了两封感谢信,信中字里行间洋溢着感激之情。写信者是福建省清流县的民营企业经营者杨某和余某。福建的企业家,为何会向远在千里之外的柯桥区检察院致信呢?
这一切起因于一年前。2018年5月,公安机关查处了柯桥区一家非法生产防水涂料的小作坊。经调查,这家作坊所用的原料购自某化工企业产生的化工焦油,为危险废物。警方顺藤摸瓜,调查得知该化工企业还将焦油卖给了福建一家建材厂,而杨某和余某正是该建材厂的股东。他们明知该厂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依然购买化工焦油进行防水涂料生产,废弃物直排,造成山体和水体污染。今年2月1日,二人被该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捕。
今年4月,公安机关对两人的侦查基本终结。就在此时,两人的代理律师向检方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申请中,当事人向检察机关陈述,他们目前主要经营两家生态农业企业,羁押期间,企业陷入了重重困境。该院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派员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并向办案民警、福建当地政府等多方了解情况。
当地政府开具的证明显示,两家企业在当地都具有较大影响力,尤其是杨某,名下公司是本地龙头企业,对当地的农业发展起到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还带动了附近200多名困难群众脱贫致富。而余某则是另一家生态农业企业的中药材研发项目负责人,掌握着各项配方和核心技术。两名负责人被羁押后,进行中的项目一度停滞,企业员工的工资无法正常发放,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了严重影响。
“一想到企业现在遇到的麻烦,我就难以入睡。”杨某和余某的言辞中透露出对企业现状的担忧,同时也表达了深深的悔恨,“当初法律意识淡薄,又抱有侥幸心理,一时铸成大错,现在真的很后悔。”二人表示,自己将全力配合调查,若需进行生态修复,也将积极采取措施,弥补犯下的过错。
在综合考虑杨某和余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后,检察官认为,二人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符合无继续羁押必要性条件。同时,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角度出发,应给予二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4月15日,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公安机关采纳了建议,对杨某、余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检察官则依法告知了他们取保候审期间须遵守的相关规定。随后,二人立即赶回福建处理企业的相关事宜,企业重回正轨,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