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岁以下的娃谁来带?这里有份民生大礼包,请查收
新京报快讯(记者许雯)昨日,国务院发文明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于学军今天(5月10日)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将尽快制定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施行,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日益增多。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于学军介绍,目前,我国有3岁以下婴幼儿(0岁、1岁、2岁,不含3岁)5000万左右。
为促进解决“幼有所育”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公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对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意见》明确,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全职妈妈、全职爸爸重返工作岗位,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等。
具体来看,文件提出,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另外,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地方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支持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新建住宅需配建婴幼儿照护设施
同时,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文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8月底前制定。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追问1
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如何保证?
尽快出台照护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
针对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制定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同时,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财政补贴、税费优惠、减免租金、优先保障建设用地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于学军透露,国家卫健委将尽快制定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并进行试点示范。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照护机构实施动态管理。
据了解,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修订也在今年初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人田国民介绍,标准修订后将进一步完善托儿所规模、建筑空间布置、安全、活动场地面积、设施环境等方面要求,“争取今年下半年批准发布”。
追问2
婴幼儿照护人员短缺如何解决?
有条件的院校将开设相关专业。
对不少“双职工”家庭来说,如何才能找到一个放心的保姆带娃,成了烦心事。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王晓君坦言,当前确实面临着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数量短缺、素质需要提高的问题。为此,《指导意见》专门提出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
她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大规模地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扩大婴幼儿照护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并将把婴幼儿照护相关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纳入急需紧缺职业培训目录和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目录,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吸引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吸引更多培训机构开展相关培训。
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高校也将开设婴幼儿保育、早教专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王岱透露,下一步将积极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护理、早期教育等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在即将印发的《新版中职专业目录》中也将增设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
追问3
如何避免虐童事件再次发生?
虐童“零容忍”,相关人员终身禁入。
近年来,媒体曝光多起保姆、托育机构虐童事件,令不少家长担心孩子在照护机构的安全。为此,《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目前设置婴幼儿照护机构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有人担心会不会出现质量问题,监管过于宽松。”对于家长的不放心情绪,于学军解释说,不进行行政许可不等于放松监管,相反,这要求监管要到位,服务更要到位。
《指导意见》针对监管问题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针对地方政府,《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地方政府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要负主要责任。对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文件还提出,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虐童现象“零容忍”,对相关人员实行终身禁入,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序发展。
新京报记者许雯编辑陈思
校对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