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05-09
曹长友中央八项规定湘西

原标题:湘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日,湘西州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龙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曹长友违规兼职领取奖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曹长友在先后担任龙山县公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以及兼任龙山县安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分2次从安达公司违规领取春节慰问金共1.3万元。同时,曹长友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1月,曹长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凤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向俊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凤凰县财政局以节假日值班补贴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11.5万元。该局还存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向俊文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向俊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花垣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党组书记、站长张声文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花垣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以体检费、节日慰问费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8万元。该站还存在违规将公务出差费用采取包干制、重复报销下乡补贴等问题。张声文作为党组书记、站长,龙凤英作为党组成员、副站长并分管财务等工作,均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张声文、龙凤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永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王腾明公车私用问题。王腾明在借调至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担任公务车驾驶员期间,2018年端午节驾驶公车赴长沙执行公务途中,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私自改变行程前往湘潭办理私事。2019年3月,王腾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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