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二)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向纵深发展。
柳州市:推行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整合片区监督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借助巡察监督力量,对惩腐打“伞”零立案的县区开展“点穴式”巡察。对涉及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重大、复杂“保护伞”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督办、提级办理、异地管辖,一查到底。发挥村务监督员队伍作用,紧盯为害乡里的“村霸”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将监督的探头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
截至5月7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31人,其中,公职人员29人,涉及政法系统24人,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5人;涉及正处级干部2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6人。采取留置措施15人,给予1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崇左市: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开展明察暗访,加大排查力度;对查处的“保护伞”问题进行案例剖析,通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等,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形成防范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有效机制。
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1件,立案48件,结案23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通过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套工作机制,探索一种工作模式,建立一套工作台帐,开展一次迎检督导,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等“六个一”的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雷霆之势“打伞”“破网”。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对20名民警立案追责,其中,2019年第一季度直查直办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6起6人,并对督导发现的某市公安局扫黑办在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问责,督促处分4人。
鹿寨县:将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相结合,聚焦扶贫领域、重点行业,对所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排查梳理。同时发挥监察专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不定期举办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大接访,出台线索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条,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富川县:以“四个一”工作机制为抓手,开通快转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坚持每月一督查,每月一整改,每月一汇报,每月一通报,以违规问题联纠、复杂信访联办、疑难案件联查、重大案件联审的“四联”工作法,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一个问题线索一个领导跟踪、一个调查组承办,限时核查,实现进度加快和成效保证。
截至4月30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2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5件,结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西林县:采取信访线索梳理全面查、专责部门蹲点查、主责部门联动查、巡察部门专项查、跨区域联合查等“五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同时,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活动,特别是对近两年来的问题线索进行逐案筛查,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紧盯村“两委”和基层工作人员,深入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截至4月30日,全县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恶问题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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