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可回收物“清单”指导市民垃圾分类

日期:05-09
中转站低价值垃圾分类

原标题:上海公布可回收物“清单”指导市民垃圾分类

哪些生活垃圾适宜回收,哪些不适宜回收?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市民。记者昨天从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19版)》出炉,该目录包含一般可回收物、低价值可回收物、不宜列入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种三张清单,让人一目了然。

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

查看不宜列入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种,许多属于“玻金塑纸衣(玻璃、金属、塑料、纸、织物)”大类中的生活垃圾都被列入名单。比如,纸类中的污损纸张、餐巾纸、卫生间用纸、湿巾、一次性纸杯、厨房纸等;塑料类中的污损塑料袋、一次性手套、沾有油污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玻璃类中的玻璃钢制品等;金属类中的缝衣针、回形针等;织物类中的内衣、丝袜等。此外,镜子、笔、眼镜、打火机、橡皮泥等复合材料类垃圾,还有陶瓷制品(碎陶瓷碗盆)、竹制品(竹篮、竹筷、牙签)、一次性筷子、隐形眼镜(美瞳)、棉签等,也属于不宜回收的垃圾。

对于上述垃圾为何不宜回收,绿化市容部门解释,主要因为它们受到污损,又或者使用的场景特殊,失去循环利用的价值,还有部分垃圾因下游缺乏配套的处置链条,即使回收也无法处置,所以在源头不鼓励回收这些垃圾。

在宜回收和不宜回收之间,其实还有不少垃圾在“摇摆”。这些垃圾通常被称为低价值可回收物,是指生活中具有一定循环利用价值,但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难以有效回收处理,需经过规模化回收和集中处理才能重新获得循环使用价值的固体废弃物。一旦收运处置的成本倒挂,这些低价值可回收物就无人回收,被视作干垃圾扔进干垃圾桶。

根据目录,低价值可回收物包括纸类中的纸塑铝复合包装(利乐包)、食品外包装盒、购物袋、皮鞋盒等;塑料类中的塑料包装盒、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塑料积木、塑料模型)等;玻璃类中的碎玻璃、食品及日用品玻璃瓶罐(调料瓶、酒瓶、化妆品瓶)、玻璃杯、玻璃制品(放大镜、玻璃摆件)等;织物类中的衣物(外穿)、裤子(外穿)、床上用品(床单、枕头)、鞋、毛绒玩具(布偶)等;木类中的小型木制品(积木、砧板)等。

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给予专项资金补贴,让它们从干垃圾桶里重回可回收物桶。目前,静安、长宁、徐汇、虹口、普陀、松江、嘉定、奉贤8个区已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其余区的政策正在加快落地。

将点、站、场建设纳入绩效考评

还有许多居民反映,上海投放可回收物的硬件和渠道配套仍不够健全,就算分得清楚哪些是可回收物,往往也没有地方可以扔。针对这一问题,《上海市可回收物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已出炉,提出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和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到明年底,上海要打造由回收点、中转站、集散场构成的“两网融合”体系。

按照城区每1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点,乡镇每1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点的原则,全市至少建成8000个“两网融合”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若干个布局合理的中转站(力争建成170座)、10个区域性和3个托底保障的“两网融合”集散场,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交投、转运、集散需求。根据相关标准,标准型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一般在8平方米到10平方米,可基本满足周边市民交投和暂存可回收物的需求。但不少社区尤其是中心城区,没有空间条件或垃圾箱房没有冗余空间,绿化市容部门建议采用自助回收箱、设立定时定点流动回收车,或向市民发放可回收物专用袋并提供定期或预约服务等形式,因地制宜建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

据悉,上述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应于今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为鼓励各区切实推进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市级“以奖代补”政策,符合条件的集散场应纳入循环经济政策予以支持,全面保障可回收物体系的健康运作。

相比服务点、中转站,可回收物集散场的规模更大,占地更多。根据可回收物体系规划实施方案,上海按照因地制宜、城郊统筹原则,各郊区至少建成1座可回收物(“两网融合”)集散场;中心城区采取委托市场化企业,与邻近郊区统筹共建,或委托上海城投(集团)总公司等形式实现功能托底保障。目前,松江、长宁的集散场已建成,嘉定、宝山、奉贤、崇明的集散场建设正在推进。上海将定期对各区相关责任主体的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和考核,检查和考核结果将纳入各区政府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评范围。此举将倒逼各区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两网融合”设施建设,尽快解决居民“没有地方投放”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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