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非法校园贷祸害,要构筑坚固的社会屏障

日期:05-08
校园网贷平台祸害

原标题:根除非法校园贷祸害,要构筑坚固的社会屏障

媒体记者近期调查发现,为逃避监管部门查处,一些网贷平台的营销手段更为隐蔽,有的打着毕业贷、创业贷、培训贷、求职贷等等旗号,改头换面、披上马甲继续向在校大学生违规放贷。

禁止非正规银行机构发放“校园贷”,监管部门早已下发了禁令。2017年5月,原银监会等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可是今天仍有不少网贷平台依然有令不行,继续变换马甲给在校大学生发放“砍头息”这类变相高利贷性质的校园贷,按规定都应在严厉打击之列。

既然如此,为何还有那么多网贷平台无视监管部门禁令、甘愿冒着被查处的风险而继续向在校大学生发放校园贷,且还能如此轻易得手?据分析,在利益诱惑下,不少网贷平台铤而走险,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虽有禁令,但缺乏持续有效的严厉打击,使得其违法违规成本过低。

另外,没有形成严密而灵敏的社会立体防范体系,使得不法网贷平台有机可乘,存在巨大利益寻租空间。而且,也要看到,正规银行机构因为大学生贷款是项成本大、获利小的贷款项目,积极性不高,作为不够,也让不少大学生与正规银行机构的校园贷失之交臂。

可见,根除“校园贷”祸害,让一切非法网贷平台无机可乘,铲除其一切生存空间,应构筑坚固的社会防范屏障。

政府职能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大学应切实肩负宣传重任,将正规银行金融机构“校园贷”与非法网贷平台“校园贷”的特点、区别、带来的后果向在校大学生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大学生识别真假“校园贷”的能力,形成自觉抵制非法校园贷的牢固思想防线。

大学与学生家长应切实肩负起对大学生参与“校园贷”的共同监督之责。规定凡大学生参与校园贷,应经过大学、家长双方共同签字同意或授权,让学校与家长一起为大学生校园贷把关,防止大学生由于思想单纯误入非法校园贷陷阱,将大学生合理金融消费需求引向健康、合规、正规的银行机构轨道上。

政府、大学与网络科技信息部门协作开发出一整套防范非法校园贷的有效预警、识别和防控体系,将一切非法网贷平台校园贷信息屏蔽掉,在大学生与非法网贷平台之间构筑起一道安全的“防火墙”,铲除非法网贷平台有可能滋生的任何空间,为大学生免遭非法网贷平台侵害营造坚固的科技屏障。

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切实发挥正向监督作用,广开正门,对在校大学生有合理的金融消费,在征得学校、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将所有大学生的金融消费需求留在银行机构之内,防止其外溢,消除非法校园贷之患。

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应积极作为,不能仅止于颁布相关监管规则了事,而应将打击取缔非法网贷平台变换马甲进行校园贷活动的监管落到实处,制定具体实施监管细则,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监督,对存在违规发放校园贷的网贷平台予以严厉处罚、取缔,问题严重的追究网贷平台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将其彻底清理出互联网金融行列,加大违规违法发放校园贷的成本,让非法网贷平台不敢参与校园贷和不能参与校园贷。

政府职能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应积极作为,精心构筑社会立体监管体系,抽调专门力量,组建打击非法校园贷的组织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和信息平台,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社会民众举报,提高打击非法校园贷的灵敏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为全社会装上“火眼金睛”,将一切非法校园贷置于全民有效监管之下。如此,则非法校园贷之祸从此就会被连根拔掉。

□莫开伟(财经评论人)

编辑王宇王进雨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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