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非京籍入学下周交材料 租房者须3月1日前签约

日期:05-08
海淀区海淀租房者非京籍

原标题:海淀非京籍入学下周交材料!要求租房者3月1日前签约!

海淀非京籍入学下周交材料 租房者须3月1日前签约

北京青年报记者由海淀教委获悉,5月7日海淀召开了2019年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全面传达解读北京市、海淀区的招生考试政策和纪律要求,布置今年的招生考试工作。为了方便为家长们提供进一步详细的升学咨询,海淀教委也公布了17个学区的咨询电话。

“成立专班、摸清情况、化解矛盾,做好宣传和释疑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平稳推进……”,海淀区副区长刘圣国表示。

会上,海区教委副主任吴谨传达了2019年北京市和海淀区招生考试工作有关精神,并对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考中招工作、高考工作、其他各类招生考试进行了具体说明和详细部署。海淀区教委基础教育一科负责人,则就2019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进行了解读。

按照海淀的要求,今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必须在2019年5月17日— 5月28日的工作时间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材料(法定公休日除外)。

材料要求中,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海淀购房的,需提交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交区房管局经备案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在海淀区租房的,则要提交2019年3月1日前签订的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且提供2019年3月1日以来的租房完税证明、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有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能证明在此地址实际居住的相关票据和材料(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林艳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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