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械打砸拦车索要过路费海南12名“拦路虎”被判刑
据南国都市报消息 5月7日下午,海南省东方市法院公开宣判符某养团伙涉恶案件。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9年6个月不等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符某养纠集其他被告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东方市三家镇乐安村路口随意打砸车辆、持械恐吓,拦截运输车辆、索要过路费、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交通运输行业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以及符某养在其参与的各起犯罪行为持续期间内所发挥的纠集和组织带头作用,已形成一股恶势力。
庭审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东方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符某养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范某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同时,被告人符某象、吉某奎、吉某圣、罗某龙、钟某流、罗某茂、罗某伍、罗某盈、郑某、符某策等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一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此外,法院继续追缴被告人符某养、吉某圣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芙蓉王香烟2包,发还被害人符某云;继续追缴被告人范某杰违法所得oppo牌R9S手机一部,迷彩服一件,王某驾驶证一本,发还被害人王某;继续追缴被告人符某象、吉某奎违法所得苹果6型手机一部,发还被害人吉某育。
编辑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