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推诿、拖欠药店超千万元医保费 大同医保机构被通报

日期:05-07
医保大同市督查

原标题:互相推诿、拖欠药店超千万元医保费大同医保机构被通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今天,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曝光了上线以来首宗典型案例:山西大同市区两级医保机构不作为,拖欠100多家药店1500余万元医保费用,督查组还发现其他问题。目前,大同市已经为177家药店结算费用,相关政策不落实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

事件:“互联网+督查”查实不作为慢作为

今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设立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开通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小程序,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面向社会征集四个方面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线索;二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三是因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不完善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困扰的问题线索;四是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国办表示,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处理。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将由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直接派员进行督查。经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5月7日发出的通报显示,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开通后即收到问题线索,反映山西省大同市市区两级医保机构互相推诿,拖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费用,导致该市平城区100多家药店流动资金枯竭,面临倒闭。

就此,国办督查室随即派员赶赴山西省大同市开展实地督查。督查发现,这是一起地方政府有关单位不作为慢作为、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例。

调查:以机构改革为由拖延费用结算

根据通报,2018年1月29日、2月27日,大同市医保中心先后两次发文,要求各县区医保机构负责两定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大同市平城区社保中心作为该区五险(含医保)合一的经办机构,以行政区划即将调整,以及人手紧张、业务不熟等种种理由,表示难以承接,申请推至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再正式接收。但是2018年10月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平城区社保中心仍百般推托,以下一步要进行机构改革为由拒绝接收,造成平城区177家定点零售药店2019年1-3月医保费用1514.92万元被拖欠。

从督查情况看,大同市医保中心在多次督促未果的情况下,既没有采取更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也没有按照山西省医保局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平城区2019年医保费用代理结算工作,而是与平城区社保中心互相推诿,对群众的诉求视而不见。平城区社保中心从2018年10月到2019年初,对承接两定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有令不行,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把上级机构要求和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属于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

变相实施国务院已取消的审批事项

除了拖欠医保费用,国务院督查组还发现,截至2019年4月,大同市医保中心仍在变相实施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两定机构审查”审批事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通报指出,“两定机构审查”在内的62项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在2015年10月已发文(国发〔2015〕57号)决定取消。人社部随即发文,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全面取消“两定资格审查”,完善协议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但在2017年5月15日,大同市医保中心出台《关于变更县区两定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同医保字〔2017〕23号),提出从2017年5月开始将县区两定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县区经办机构。

此外,对于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大同市医保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仍未执行人社部发〔2015〕98号“引入参保人和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估和谈判机制”等相关协议化管理要求。

国办督查室实地督查后,大同市政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截至4月30日21时已全部完成177家药店费用结算工作,除按照相关规定暂扣10%保证金外,共计结算1402.37万元。相关政策不落实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

新京报记者沙雪良编辑白爽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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