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褚氏果业正清算,褚时健名下股权继承受关注
新京报讯(记者夏丹)5月6日,有媒体报道,曾经的“烟草大王”、“褚橙”创始人褚时健生前担任董事长的云南褚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清算。
新京报记者发现,实际上早在3月21日,该公司就已进行了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当时距离3月5日褚时健去世仅半个月。如今,褚时健名下股权等遗产继承问题又成为关注点。
专家指出,公司清算原则上从成立清算组之日起6个月之内清算完毕,如果褚时健没有遗嘱,其名下股权妻子和子女均可继承,因其女儿已去世,外孙女可代位继承。
褚氏果业3月开始清算备案
5月6日,新京报记者查询工商资料发现,3月21日,云南褚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进行清算备案。清算组负责人为褚时健独子褚一斌,3位成员包括褚一斌、凌育友、褚楚(褚一斌女儿),目前该公司仍为存续状态。
云南褚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CHU YI BIN(褚一斌姓名拼音),褚一斌名下的云南恒冠泰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占股99%,自然人股东马彦鹏占股1%。2018年1月17日,云南褚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省玉溪市的褚橙庄园举办成立仪式,当时褚时健出任董事长,褚一斌任总经理。该公司成立,被视为褚时健家族企业传承的落地。
同日,该公司还与仁恒物业服务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恒冠泰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认购协议。褚一斌曾对媒体表示,此次签约属于公司引进第一轮投资者,预计在一年以内还会有第二轮。不过,该公司工商资料中并未出现与此相关的股权变更记录。
对于成立该公司的目的,褚一斌当时称,主要是为了收购原来运营褚橙品牌的新平金泰果品有限公司的资产。
工商信息显示,新平金泰果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7日,拥有“褚橙”“褚橙庄园”商标,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为褚时健夫人马静芬,褚一斌担任副董事长,褚时健外孙女任书逸为董事,外孙女婿李亚鑫为监事。
为何在褚时健去世后不久就对该公司进行清算?5月6日,新京报记者尝试联系褚时健家族成员,暂未收到回复。
关于公司清算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清算原因较多,具体情形需要与企业核实。常见原因包括已经实现投资目的、公司章程约定的企业存续期到期,还有股东之间发生冲突,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以及破产清算等。对于云南褚氏果业这种非破产清算,刘俊海介绍,清算程序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即可,原则上清算时间从成立清算组之日起6个月之内清算完毕。
褚时健名下股权继承引关注
天眼查数据显示,褚时健名下公司共有10家,其中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1家,担任股东3家,担任董事长5家,曾任职1家。
10家企业中有7家公司均围绕农业开展业务,映射着褚橙传奇的发展轨迹。2002年,已经74岁的褚时健保外就医,与妻子马静芬在云南哀牢山承包荒山开始种橙,开始第二次创业。2013年,随着褚橙的成功,褚氏家族一系列公司接连成立,褚时健在其中3家公司直接持有股权。
2013年4月,云南褚橙果品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褚时健外孙女任书逸,褚时健和妻子马静芬各持股24.5%。2014年3月,新平励志果业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马静芬,褚时健持股30%。2016年5月,华宁芸瑞果品种植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冯得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褚时健持股51%。如今,随着褚时健的去世,股权如何继承成为关注点。
对于该问题,刘俊海表示,若褚时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公司法中规定,其股权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这些规定或者股东协议等,可以排除由褚时健的继承人来继承,或者约定不能继承股东资格,只能继承股权的财产价值,而这需要了解涉及褚时健股权继承的公司有没有类似章程。
刘俊海透露,若没有上述章程,按照第一顺序继承,褚时健妻子、儿子、女儿均可继承。但因褚时健女儿已去世,褚时健外孙女可代位继承。原则上是三人平均分割,但也需考虑到赡养、照顾等具体情形。
新京报记者夏丹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工商信息截图编辑李严校对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