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批山西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清醒认识,工作畏难
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5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指出,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全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政治站位不高。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太原市潇河岸边检查废渣堆存情况。图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
违背国家政策要求
督察发现,山西省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但一些地方还没有摆脱对“煤焦电”产业发展路径依赖,甚至违背国家政策要求,放任焦化产能快速扩张。
山西全省当前在建焦化项目8个,涉及新增产能1070万吨;拟建项目10个,涉及产能指标1336万吨。省发改委、经信委2017年11月联合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明确提出“太原全市严禁新建、扩建焦化项目”,但仅过两个月,两部门就以太原市保留焦化产能有其合理性为由,建议省政府同意清徐县通过产能置换,新建、扩建焦化项目,且太原美锦焦化等3个项目共计700万吨焦化产能已获备案。晋中市明知平遥县不属于焦化园区规划范围,仍对平遥煤化集团134万吨新建焦化项目予以备案,并作为2018年度重点项目推动。
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专项督察发现,近年来山西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部分行业大气环境问题突出。山西省焦化、球团、碳素等重污染行业环保设施水平不高,污染严重。督察组抽取太原、临汾等6市14家焦化企业熄焦水进行检测,12家存在超标问题,其中10家挥发酚超标,平均超标174.3倍。忻州市代县现有44家球团企业,共67台竖炉,落后产能占比高达60%。忻州市及代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以“煤改气”替代关停取缔,违规保留22台8平方米以下竖炉,事实上部分企业至今未接通燃气管网,“煤改气”形同虚设,多家企业仍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段式煤气发生炉。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忻州市代县检查球团企业废渣随意堆放情况。图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
另外,机动车污染控制乏力。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工作流于形式。吕梁市、晋中市货运车辆日均通行量均达数万辆次,但2018年1—10月,吕梁市路检路查1063辆,处罚7辆,处罚金仅700元;晋中市路检路查3222辆,处罚2辆,罚金仅200元。工商部门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2018年1—10月,经营单位抽检覆盖率仅为11.3%,油品批次覆盖率仅为0.13%;由于管控不力,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油品在检测期间又基本流入市场。
督察强调,山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新京报记者邓琦编辑刘丹校对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