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纪法不容

日期:05-06
黑恶势力保护伞站台

原标题: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纪法不容

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纪法不容

刘哲姝绘

“公然在大街上杀死一个人,竟只服刑6个月,出狱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继续无恶不作。”严金案让湖北省恩施州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颇为震惊。

严金,2010年12月因暴力讨要赌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被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间获得监外执行并减刑1年,实际服刑6个月。此案涉及公、检、法、司及部分医务人员,截至4月21日,已留置8人,立案审查调查28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近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密集通报了多起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多起案件的背后,是谁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不惜铤而走险、甘愿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

站台撑腰,不惜违规越权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梳理相关案件不难发现,党员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站台撑腰,无不冲着“利益”二字。在与涉黑涉恶势力的利益交换中,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为了替黑恶势力排除异己、谋取利益撑腰出头,竟胆大妄为到不惜违规立案、越权执法、违法办案。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的罗氏兄弟从开设一个农村棋牌室发展到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其累累恶行,在当地早已不是秘密。然而,少数民警明知该涉黑组织长期从事非法活动,不仅不依法查办,反而给赌场撑腰壮胆,多次受邀到赌场参与赌博,还对该组织涉及的多宗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在云南省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余麻约眼里,所谓“政商关系”就是用手中的权力从商人那里换取金钱。他经常与身边的企业老板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不仅如此,余麻约还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工作,充当不法商人的“保护伞”。

用金钱“绑架”余麻约的不法商人林某在走私成品油被查获后,余麻约不惜利用其在边防、政法系统的影响力,干预司法,为林某开脱罪责;在余麻约的说情打招呼下,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瑞丽市地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驾驶员佘某,最终只被判了缓刑;盈江县兴利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4人因走私木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余麻约“关照”下,最终该案因“没有犯罪事实”被撤销……

对站台撑腰的“保护伞”而言,在自己影响范围内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请求“关照一二”,并不只有“开脱罪责”这一个选项,还可以为其垄断资源、占领市场、工程投标、款项结算等行为“开绿灯”“行方便”。

云南省怒江州委原书记段跃庆及州委原副书记、原州长侯新华,走的就是官商勾结、垄断资源的敛财路。侯新华与怒江州当地垄断金鼎矿业采矿及运输业务、涉黑涉恶的杨某周等人有利益往来,帮助办理请托事项、为违法企业站台助威,充当矿老板的“保护伞”。侯新华收受杨某周所送现金30万元,杨某周送给其子一辆价值43万元的凯迪拉克轿车。段跃庆则收受兰坪县金顶镇矿老板杨某飞110余万元的财物,为其弟杨某程在任职方面提供帮助;收受金顶镇老板杨某金财物,为其在剑兰公路中标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为其开办的企业站台助威。

为黑恶势力站台,本身就体现了“保护伞”的一种态度。为谁不为谁,更是暗藏玄机。“吃个饭”“站个台”“交个朋友”看似相对隐蔽,却能为黑恶势力提供壮胆、运作关系的助力。更有甚者,部分黑恶势力会利用“设局”方式拉拢或摆布不知情的公职人员为其站台背书。

在站台撑腰的具体运作模式上,湖北省咸宁市纪委归纳为:“一是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协调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对相关涉黑人员‘网开一面’,使其逃避应有处理或制裁。二是以‘干儿子’‘干外甥’或朋友等名义,为涉黑人员首脑或骨干人员提高‘社会地位’。三是为涉黑人员违法承揽工程项目、获取经营权等提供帮助,甚至以本人或亲属名义,通过借款或入股方式参与其中并获取非法利益。”

权力失控,助长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权力失控猛于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任性用权,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谋取个人私利上,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其结果必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收钱也上瘾,就像吸毒,控制不住自己。”余麻约坦言。让办案人员震惊的是,专案组依纪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时,居然还搜到了手枪1支、子弹7发。

如此胆大妄为,在于余麻约潜意识里一直认为德宏不仅是地理上的偏远地区,也是政治上的边缘地带,山高皇帝远,纪律规矩可以肆意践踏,法律法规可以公然藐视。从一名边远山区的小学教师一步步成长为正厅级领导干部的余麻约,从收受他人土特产、小红包等所谓的礼尚往来,到最后收受几千元、数十万元;从“吃点喝点成了习惯,拿点用点成了自然”发展到为不法商人站台撑腰、抱团谋利,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商关系,自己也沦为了阶下囚。

“我帮他们打招呼,事后很多老板也会对我表示感谢,我觉得心安理得,毕竟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怒江很多老板眼中,侯新华是讲义气、重感情的“老大哥”——只要不太麻烦,他都愿意出面帮忙沟通、联系。心安理得,是侯新华经常提及的一个词,意思是“自信事情做得合理,心里很坦然”。

“漫不经心的交往中,打探我的各种信息,便于投我所好。”“让我感觉自己是他们利益集团中的一员,为他们奔走。”“母亲在省城做手术,我连秘书长都没有告诉,但这些商人凭借他们特有的‘嗅觉’,竟然打听到了,到宾馆看望,送上了两万元钱。”成为楚雄州委书记的侯新华,最终在不法商人的花式“围猎”中倒下。

值得注意的是,“保护伞”肆无忌惮站台撑腰的背后,往往也因其自信“背后有靠山”“头顶有阴凉”,“保护伞”身后还站着“保护伞”在纵容其违纪违法。

在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有一个长期对大树村村级组织进行把持、操控,非法控制农村资源,攫取非法利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该团伙首脑是采用贿选、抢夺选举票箱等手段当选大树村小组组长、村委会主任的王永才。以王永才为首的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横行乡里、欺压群众,就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弥勒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席之湖。

席之湖能从普通工人身份走上重要领导岗位,离不开红河州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建的栽培。二人上下串通,形成利益集团,王永才向席之湖输送利益获得站台撑腰,席之湖又向和建输送利益获得提拔。可以说,席之湖是王永才的“保护伞”,和建又是席之湖的“保护伞”。和建间接成为王永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的“大老板”和“总后台”。

重拳出击,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底泥”

4月7日,大理州纪检监察网站连发3条消息,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建军,大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侦大队原大队长严亚铭,大理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副大队长兼法医中队长杨伟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堪称大理市警界的一次超强“地震”。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为非作歹、有恃无恐,正因有“保护伞”为其站台撑腰。那么,如何让站台者“倒台”,让撑腰者“折腰”?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研究员王希鹏认为,关键在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员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往往始于一些小恩小惠或看似无伤大雅的接触交往。如果没有提高警觉,严守“底线”“红线”,很容易在不经意间被对方拉拢腐蚀,继而产生利益勾结,不得不为其出面、扫除障碍。

甘愿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者,不论其方式如何隐秘、手段如何高明,终究难逃纪律和法律的严惩。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健全机制,持续发力,揪出黑恶势力背后的站台撑腰者。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线上线下”筛查问题线索一体推进,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纵向“联合”排查分析;与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同步”协作,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6件;通过起底“旧案”,对关联涉案人员进行筛查“扩挖”,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8件。红河州建立“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定期报送问题线索排查情况,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受理、快速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好全面排查、分流转办、跟踪督办、总结分析。

一年来,吉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坚持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同步上案,紧紧盯住黑恶势力由小到大滋生发展的演变过程这条主线,沿着党委政府、政法机关、职能部门三条支线循线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断加强监督执纪力度,查处了一批站台撑腰、纵容包庇的“官伞”,有效净化了党员干部队伍,促进了党风政风不断好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个重要战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保护伞”们有必要认清一个事实,那就是站台者必先“倒台”,撑腰者注定“折腰”。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尽锐出战,坚持依纪依法、持续发力、精准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政治担当,亮剑“保护伞”,必将彻底铲除涉黑涉恶腐败的“底泥”。(记者何咏坤通讯员赵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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