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电信“经营不良名单” 为何频现3大运营商

日期: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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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信“经营不良名单”,为何频现三大运营商|新京报社论

文|社论

据工信部网站4月30日消息,2019年一季度,27家违规企业被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移动1家分公司,中国电信4家分公司,天翼、咪咕等企业均“上榜”。

▲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图/工信部网站

▲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图/工信部网站

运营商进入“不良名单”,早已不是新鲜事,三大国有运营商无一幸免。例如,在工信部2019年公布的第一批“不良名单”中,中国联通长春分公司、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中国电信赤峰分公司等多家企业纷纷上榜。

电信“经营不良名单”,是相关部门为了改善电信市场环境,而进行的监管方式创新。一旦进入“不良名单”,意味着经营存在不规范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意味着企业管理出了问题。如果说,一些中小型企业出现在名单里面,不太让人意外的话,本应有着规范制度、良好治理机制的三大运营商,也频频上榜,似乎有些不太正常。

而且,从上榜的情况看,这些被列入不良名单的,并非都是运营商层级较低的公司。例如此次公布的名单中,中国移动南昌分公司赫然在列。而在上一批名单中,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的列入,也显得尤为醒目。一个是省级公司的子公司,一个直接就是省级公司。这样级别的公司,居然也能进入“不良名单”,让公众大跌眼镜。

三大运营商作为国企,又在电信行业中处于基础地位,本应是行业的定海神针。它们如果能主动做好守法的表率,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那么将推动整个行业形成健康、规范的经营文化,遏制电信消费中的种种乱象。相反,它们的下属公司若成为违规的先锋,那么将给整个行业树立恶劣的示范,让电信业难以摆脱劣质的经营文化,带给消费者更多负面印象。

“不良名单”属于行业黑榜,在一般人印象中,一旦上榜,理当是严重的问题。然而,有些运营商似乎一直较为淡定。自家下属公司一而再、再而三上榜,有的运营商迅速整改,然而,有的运营商却似乎无动于衷。

有关部门公布“不良名单”,本意是通过舆论曝光,借助公众的监督,倒逼违法企业整改问题和完善管理。让黑榜随着互联网“广而告之”,这样的工作创新值得肯定。

但由于目前披露的信息还比较笼统,公众对详细的违规行为缺乏了解,就难以找到明确的监督抓手,其实是弱化了舆论曝光的影响力。

公众层面对运营商的一些“霸道做法”早就颇有微词,相关的媒体调查、曝光也不少。监管部门在做出处罚决定时想必也是顺藤摸瓜,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但目前,监管部门与公众之间在信息层面还缺少呼应。

其实倘若借助于“经营不良名单”,进一步详细披露企业的违规行为,既是对违规者更严厉的问责;对于公众而言,也是一种维权的借鉴。公众需要类似的信息,来对违规行为保持敏感和监督。

电信“经营不良名单”,频现三大国有运营商,这个局面不能再持续下去了。作为相关企业,当知耻而后勇,严肃内部管理,加大对进入“不良名单”的下属企业的问责,做到以儆效尤。作为监管部门,也要积极扩展“不良名单”制度的效用,真正实现“不良名单”的制度初衷,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净化电信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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