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

日期:04-30
腐败扶贫作风问题

原标题:乐东: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乐东县纪委监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志仲镇首村村委会主任刘振颖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和村委会委员刘卫雄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

2015年7月,时任首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振颖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在危房改造申请和验收阶段,向时任首村村委会文书刘卫雄提供虚假情况,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1万元,造成不良影响。刘卫雄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在协助政府从事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核实刘振颖提供的危房改造申请材料真实情况,致使危房改造补助款2.1万元被骗取,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刘振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卫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九所镇赤公村党支部副书记韦泽新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6月,时任九所镇赤公村党支部书记韦泽新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其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两名亲戚每人获得2.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韦泽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抱由镇安监所工作人员邢红山,抱由镇抱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永军等人在脱贫攻坚战中不认真履职问题

2018年9月,在对抱界村进行督查时发现存在扶贫材料调查、填写、归档不规范和材料缺失,贫困户家庭人口信息更新不及时和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邢红山作为抱界村脱贫攻坚中队中队长、抱界村驻村组长,罗永军作为抱界村脱贫攻坚中队副中队长、抱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作风不严不实,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邢红山、罗永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利国镇抱岁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槐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

2012年4月,时任利国镇农场场长王槐林在协助镇政府审核镇农场危房改造指标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职工列为危房改造对象,致使该职工领取2.1398万元危房改造补贴。此外,王槐林还存在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和违规处置集体土地等问题。2019年1月,王槐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千家镇温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清辉擅自将扶贫村道改道建设问题

2017年8月,千家镇温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清辉违反群众纪律,在村道建设中,以土地存在纠纷为由欺骗县扶贫办和向群众隐瞒真实情况的方式,擅自将扶贫村道改道建设。在上级部门要求按原设计图进行施工复修路段时,其本人继续以占用自家土地为由阻挠扶贫村道建设,致使该路段无法修建,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韦清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县委的举措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以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更加扎实沉稳的作风,打赢打好全县脱贫攻坚战。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危害性,认真汲取教训,深入反思警醒,坚决与扶贫领域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作斗争。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扶贫物资采购、公共工程、产业项目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四个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出真招实招,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不认真落实、不扎实推进、不担当负责,影响专项治理效果的,坚决查处和纠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三年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乐东县纪委监委)

宝瓶座流星雨、土星合月等天象将在五月上演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彭卫国接受监察调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