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拳!江苏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经查属实最高奖10万元
中国江苏网4月30日讯(记者王宛璐)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现,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你知道吗?这些都属于欺诈骗保行为!今天上午,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江苏重拳出击欺诈骗保行为的相关情况。据悉,对于举报内容经查实涉及的欺诈骗保金额,将按三档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达10万元。发布会现场。(王宛璐摄)“医保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欺诈骗保行为损害群众利益,严重抹黑党和政府形象。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底,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超过1.5万家,检查覆盖率超过49%,查实违规案例9112例,追回基金2944万元,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同时起到了很好的社会震慑效果。”据省医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相伯伟介绍,为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履行法定职责,扛起监管大旗,省医保局确定2019年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身边有这些欺诈骗保行为,市民可拨打电话或通过邮件、APP等渠道举报。记者从发布会获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明确: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照查实金额的5%给予奖励;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15万元的,按照查实金额的4%给予奖励;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按照查实金额的3%给予奖励。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原内部人员或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提高奖励比例1%。举报欺诈骗保行为不涉及货值金额或罚没款金额,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给予200元奖励。据悉,苏州已有一例举报欺诈骗保经查属实的案例,按照举报金额比例,举报人获得600余元奖金鼓励。【延伸阅读】(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6.挂名住院的;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五)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1、省本级025- 83347356、832902762、南京025--86590773、687886363、无锡0510-82760781、 818270414、徐州0516 85805839、808069265、常州0519- 86614828、856865306、苏州热线: 12345、0512—65236377、683586957、南通0513-59001300 590015688、连云港0518-85685950. 85858569、淮安0517- 83998006、8390900510、盐城0515- 80500210、8050080911、扬州0514- 80978632、8030302012、镇江0511-85340189、8534060613、泰州0523—89892000、8989203814、宿迁0527-84368112、84368807